自考超過4年未通過是否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問題】
自考超過4年未通過是否可以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案】
根據國發〔2018〕41號對于繼續教育的規定,自考報名后教育部門為其建立學籍后,則可以開始享受每月4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是自考建立學籍后享受的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滿48個月后,相關專業的課程還未全部通過自學考試,則不能再享受每月400元的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法規依據: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