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子女能否按照子女教育扣除標準做專項扣除
【問題】
一員工的孩子是外籍的(有國外綠卡),請問能按子女教育扣除標準扣嗎?
【答案】
根據國發〔2018〕41號對于子女教育的規定,沒有限制性規定個人的子女如為外籍則不允許按規定的標準扣除子女教育附加。
因此,個人的子女即使為外籍,但是在年滿3周歲至高等教育階段,則可以享受個稅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在國外接受教育,注意保存好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法規依據: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如下: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七條 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