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已生成編號,什么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
【問題】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當月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生成編號了,那么進行增值稅申報時,什么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
【答案】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