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轉讓全部股權,做半年報時子公司需要做合并報表披露嗎
【問題】
我們有一個子公司,是由我們的母公司出資51%,一個自然人股東出資49%構成的,在今年的6月20日前,我們的母公司把51%的股權全部轉讓了,現在我們在做半年報時,這家子公司需不需要做合并報表披露的,有沒有相關的文件?
【答案】
這家子公司不應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但是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時,不調整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編制合并利潤表時,應當將這家子公司自當期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編制合并現金流量表時,應將這家子公司自當期期初至處置日的現金流量納入合并現金流量表。
法規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33 號——合并財務報表》應用指南 (財政部編制)
五、報告期內增減子公司的處理(二)處置子公司在報告期內,如果母公司處置子公司或業務,失去對子公司或業務的控制,被投資方從處置日開始不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應繼續將其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在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時,不應當調整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期初數;在編制合并利潤表時,應當將該子公司或業務自當期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在編制合并現金流量表時,應將該子公司或業務自當期期初至處置日的現金流量納入合并現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