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時分別注明不含稅銷售額和增值稅額,印花稅如何計算
【問題】
我公司是安徽的會員,問一下在簽訂合同時分別注明了不含稅銷售額和增值稅額,那么印花稅如何計算?
【答案】
參考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印花稅管理規程(試行)》實施辦法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3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按規定據實計算申報應納稅額。合同中所載金額和增值稅分開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未分開注明的,以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
因此,貴公司可以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