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結構預制活動房屋是否應繳納房產稅
【問題】
金屬結構預制活動房屋是否應繳納房產稅?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 )第一條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幾個業務問題的解釋與法規》(財稅地字〔1987〕3號)第一條規定:"關于"房產"的解釋"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不屬于房產。"
若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房產"的定義,且所屬地區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則需按照稅法規定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