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廠房,向承租方收取水費的發票能否簡易征收
【問題】
我公司出租廠房,向承租方收取水費,開具發票能否簡易征收?
【答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如果不是因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而是出租廠房向承租方收取水費,開具發票的,原則應該視同轉售行為,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適用簡易征收計稅方法。為了避免爭議,具體執行口徑請咨詢主管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