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進項稅額怎么抵扣
【問題】
我們現在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目前處于輔導期,稅局說這月的進項不能抵扣,下月才能抵扣是有這規定嗎?
【答案】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10〕40號)規定,輔導期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增值稅抵扣憑證注明或者計算的進項稅額。
主管稅務機關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對結果,通過《稽核結果導出工具》導出發票明細數據及《稽核結果通知書》并告知輔導期納稅人。輔導期納稅人根據交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本期數據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對結果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留待下期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