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藥材、林木的生產用地是否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稅
【問題】
我公司是工業企業,位于工業園區,現充分利用閑置空地,用于種植藥材、林木,可對外銷售,這部分生產用地是否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稅?
【答案】
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依據(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定,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于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
因此,貴公司直接用于種植藥材、林木的土地可以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稅,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免稅申請備案,通過后可以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