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內部使用,無需在車管所登記的車輛是否繳納車船稅?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的規定:“第二條 車船稅法第一條所稱車輛、船舶,是指:
(一)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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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