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要征收城建稅嗎?
答: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的規定:“第四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一)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百分之七;
(二)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
(三)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一。
前款所稱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實操中,如果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或鎮,則應按照5%的稅率繳納城建稅。如果納稅人所在地為鄉或農村地區,則應按照1%的稅率繳納城建稅,具體劃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