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了退役士兵,沒及時享受,現在能申請追溯享受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 2024 年第 4 號)第四條第(五)項規定,為更好促進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對于企業因以前年度招用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符合政策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的,可依法申請退稅;如申請時該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已從企業離職,不再追溯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互動交流-熱點問答版塊對問題“企業以前年度招用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符合政策條件但未及時享受的是否可以追溯享受?”答復如下,《關于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有關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教育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告 2024 年第 4 號)規定,四、關于征管操作口徑……(五)為更好促進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對于企業因以前年度招用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符合政策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的,可依法申請退稅;如申請時該重點群體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已從企業離職,不再追溯執行。
綜上,因以前年度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符合政策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的,可依法追溯申請享受退稅;若申請時該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已從企業離職的,不再追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