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銷了壞賬,核銷的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是否需要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報告?
企業的應收賬款計提了壞賬損失,客戶破產清算后,我公司核銷了壞賬,核銷的壞賬損失稅前扣除是否需要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特定損失時,需留存備查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報告)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附件:取消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規定,稅務機關不再留存。改為納稅人留存備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有關損失的書面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