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出臺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暫免征收營業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基礎上,昨日記者獲悉,新的優惠政策將享受免稅的對象范圍擴大到了月銷售額2萬-3萬元的小微企業。此次新政有效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新政到期后,2016年小微企業月銷售免稅額或將重回2萬元。
記者采訪了解到,注冊在天津開發區的鑫源超市,是由兩個家庭5名成員合作經營的,他們是此輪優惠政策的受益者之一。作為“小規模納稅人”,該超市月均銷售額不到3萬元,年銷售額約30萬元。按照以前2萬元起征計算,一年繳納的國家和地方稅費總計約1.08萬元,占利潤比重約7%.“減負”新政出臺后,該企業銷售額與稅收起征點持平,幾乎不用納稅。
據介紹,所謂小微企業,即根據此前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主要包括: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下同),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目前,本市小微企業加上個體工商戶,在城鎮就業中所占比重在30%-40%.因此,本次擴大減免范圍,免稅額提高至3萬元后,全國減稅規模將超300億元。
天津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已將新政策傳達給了每一個稅務工作人員。在現行征管系統的基礎上,已調整方案,對征管系統進行升級,確保小微企業納稅人在11月進行在線申報時自動享受新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