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部門對央視“萬科欠稅”報道的回應,立即牽動樓市準買家和房企的神經——市民擔憂,稅務部門加強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會導致房企轉嫁稅負,房價漲得更高;房企則擔心會成為被殃及的“池魚”,導致公司現金流壓力增大……
市民:房企會否轉嫁稅負?
8日,在了解到廣州、吉林地稅部門就央視報道接受媒體采訪進行說明后,廣州市民馬先生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對房價會不會產生什么影響?稅局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后,房地產公司會不會轉嫁稅負導致房價繼續上漲?
馬先生的擔心是有依據的。從此次廣州、吉林地稅部門回應的情況看,央視的報道確實給稅務部門造成了很大的壓力。2013年12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召開了全國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視頻會議。而這一時間,正是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稱全國房企共有“3.8萬億”土地增值稅“欠稅”新聞之后。
從吉林省地稅局的明確表態看,在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視頻會議后,該局將采取三條措施加大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力度。廣州市地稅局也表態,最近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清算的要求,進一步采取四個方面的措施。
廣州市地稅局還提出,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完善對房地產項目立項、施工、竣工、銷售的全流程監管。
吉林省地稅局則提出,2014年將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案例交流,結合實際制定清算管理辦法。
專家:“轉嫁”符合市場規律
稅務部門加強對房企土地增值稅征管,加大對房企應繳未繳土地增值稅征收力度,是否會導致房企借機轉嫁稅負?
8日,知名房地產財稅專家、方欣科技有限公司稅務服務部總監樊劍英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稅金是構成房價的成本之一,房企會把它加進房價中,這種轉嫁行為符合市場規律,只要市場能夠接受漲價就行。這并非房企獨有,其他行業也都一樣。
此外,房價成本中還有各種政府收費,保障房的價格為什么這么低?除了政府收的各種費比較少外,政府控制價格導致開發商利潤空間較低也是原因。
影響房價主要是市場供需
那稅收與房價有多大的關系?樊劍英分析,長期來看,沒有太大的關系,影響房價的主要因素還是市場供需狀況,而這更多地受宏觀經濟的影響。尤其是一線城市的房價,在現在我國各種資源都相對集中在這些大城市的情況下,城鎮化大趨勢必然造成有條件的人都希望在這里落腳,住房需求自然比較旺盛。“就拿廣州來說,現在一些人并不是買不起廣州的房子,而是沒有條件到這里買房,因為有限購政策。如果限購政策放開,估計會出現搶購。”樊劍英說。
專家解讀
“即使達到可清算條件,納稅人不主動申報也不違規”
稅制設計漏洞被房企利用
據北京稅務專家透露,央視報道之后,就接二連三接到一些房企來電,專門咨詢對此事的看法以及可能對房企造成的影響。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稅務部門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的話,房企的現金流無疑會受到一定的影響。這對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房企來說,影響不大,但對資金實力弱的房企來說,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對于此次土地增值稅的爭議,業內人士多認為“萬科挺受傷”。因為,導致此次爭議的關鍵問題是:我國土地增值稅稅制過于復雜,本身就存在先天不足,導致一些房企可以利用這些缺陷進行各種稅收籌劃,以規避拖延土地增值稅清算。但由于稅制缺陷,如果稅務部門嚴格清算,往往又會導致稅企矛盾升級。
而從這次廣州地稅和吉林地稅的回應可看到,對于萬科陷入“被動挨打”的狀況,稅務部門表現出了主動承擔責任的態度。
在回應中,兩地地稅部門都明確表示:“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義務在達到應清算條件后才發生。在未達到應清算條件前,即使達到稅務機關可要求清算條件,納稅人不主動進行清算申報也不違反規定。對于達到可清算條件的項目,依據《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要求,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也可根據項目情況和本單位清算工作安排,確定暫不通知清算,待條件成熟后再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
稅法專家稱:稅制有缺陷——讓納稅和征稅都無所適從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主任熊偉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也指出:“從稅務局的回應看,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清算,也可以根據項目情況和本單位清算工作安排,確定暫不通知清算,待條件成熟后再要求納稅人清算。稅務局能不能說清楚一點,什么情況下算條件成熟?如果成熟與否完全由執法人員說了算,要么納稅人遭殃,要么政府利益受損,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的稅收法定原則如何落實?”
熊偉說,其實自己也挺同情基層稅務局,糟糕的立法讓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無所適從,特別是對稅務局而言,怎么做都有問題,可是“黑鍋”還得照背。 編輯: 健龍
廣州市稅務部門:萬科廣州三項目并不是拖欠稅款
一個未達到清算條件, 另兩個可清算但因無法合理界定計稅成本可暫不清算
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東方時空》欄目去年12月30日以《土地增值稅:“可清算”何時才清算?》為題,報道了廣州市、吉林市萬科有關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問題。報道稱,廣州市的萬科金域華庭、金域藍灣和柏悅灣三個房地產項目已經達到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存在未及時清算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形成欠稅。昨日,羊城晚報記者獲悉,兩地地稅局已就報道涉及的清算等問題做出回應。廣州市稅務部門表示:萬科被點名的三個項目,一個未達到清算條件,另兩個可清算但因無法合理界定計稅成本可暫不清算。
廣州項目:按會計準則并非欠稅
廣州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報道所指萬科金域華庭項目,在2011年12月31日前預售比例已達到100%.經核實,該預售比例是這個項目的其中已取得銷售許可證的兩棟樓,到2013年12月底,項目總體累計銷售面積占可售面積比例49.05%,未達到可清算條件。
而報道指出的萬科柏悅灣和萬科金域藍灣的問題,經核實,截止到2013年12月底,萬科柏悅灣累計銷售面積占可售面積比例為97.29%,萬科金域藍灣累計銷售占可售面積比例為97%,兩個項目均未完全銷售。根據國稅發[2006]187號文第二條規定,對于已售建筑面積占總項目可售建筑面積85%以上的,屬于可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情形。
該負責人表示,雖然萬科柏悅灣和萬科金域藍灣銷售比例較高,但是由于兩個項目成本、費用并未結算完畢,無法合理界定計稅成本,按照政策規定可以暫不進行清算,待企業達到應清算條件時再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
廣州地稅相關負責人還指出,企業計提的土地增值稅準備金是為清算后可能需要繳納的稅款進行預提,按會計準則,并非拖欠稅款。
吉林項目:需提供無法清算證據
對于央視報道中提及的吉林市萬科城項目清算問題,吉林市地稅局介紹的情況是:吉林市萬科城一期項目于2010年11月立項,并開工建設,于2012年12月19日通過驗收。截至2012年12月31日銷售面積占總面積的74.96%,未達到可清算條件。吉林市地稅局第一直屬局2013年10月份在進行房地產項目清算巡查中發現,萬科城一期項目銷售比例已超過85%,具備可清算條件,但企業未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要求,該局于2013年10月17日下達了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2013年11月15日,該企業向稅務機關回復,提出工程款結算未結束,現階段成本核算不準確,無法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2013年12月2日,主管稅務機關再次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企業于2014年1月15日前提供無法清算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