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車輛購置稅的新政,消費者購買大幅降價的汽車,在繳納購置稅時將會減少一些成本。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電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其中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稅務總局根據應稅車輛價格(增值稅含稅價格)信息,按照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的規定,實時核定每臺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并下發各地執行。稅務總局將于2013年11月核發2013年度最后一期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
“現在買車優惠個三五萬元很常見,但是由于國稅局對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設定的滯后,消費者實際購車價往往會比最低計稅價格更低,難免多繳稅。”一汽大眾4S店銷售人員陳先生表示,國家稅務總局確定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底線,主要是為了避免發票票面價格低于實際價格時出現偷逃稅行為。但由于近年來,降價銷售已成為車市常態,消費者為此多繳稅款的事經常發生。以一輛20萬元的轎車計算,按照新規,如果經銷商降價到18萬元,購置稅繳納額為15384.6元,與20萬元的價格相比,可以少繳納17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