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證合一”過渡期馬上就要截止啦! 沒有辦理的小伙伴們~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一、過渡期的規定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為過渡期,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仍可繼續使用。
二、新政實施規定
從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為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發證照不再有效。
所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上述市場主體的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但是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所以說,基本所有企業都要進行換證工作。
“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后,存量納稅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發生變更,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工商部門收繳原稅務登記證,同時核發“一證一碼”營業執照,換發后,證照號碼將從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納稅人還需要前往不同部門,辦理涉及更換稅務登記證號碼的事項:
1、去變更稅務登記號(稅務部門)
2、國稅變更稅務登記號的具體流程
3、銀行信息變更,重新簽署“稅銀聯網三方協議”(銀行系統)
4、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公安部門)
5、涉及號碼變更的其他事項(統計局、網站備案……)
| 來源:北京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