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42號)調整了關聯交易情況報告表,企業在2016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提交后,是否要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填寫中又要注意哪些問題?下面我們跟您一起梳理一下:
1、哪些企業要填寫關聯企業申報表?
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年版)》。
因為調整后首次填寫,看著套表是不是也頭大?如果不需要填寫會不會很爽?
北京國稅申報的企業,本年沒有發生關聯交易且不需要報送國別報告的,可以不填報。其他地方的會員可以與主管稅務機關確認,本年沒有發生關聯交易的企業是否需要填寫。
2、報告企業信息表“109投資總額”填寫什么?
“109投資總額”:填報企業按照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幣種及金額合計。
3、“120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怎么判斷?
“120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選填。最終控股企業是指能夠合并其所屬企業集團所有成員實體財務報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業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企業。
4、什么企業要報送國別報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業,應當在報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時,填報國別報告:
(1)該居民企業為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且其上一會計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超過55億元。
(2)該居民企業被跨國企業集團指定為國別報告的報送企業。
企業雖不屬于上文規定填報國別報告的范圍,但其所屬跨國企業集團按照其他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準備國別報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在實施特別納稅調查時要求企業提供國別報告:
(1)跨國企業集團未向任何國家提供國別報告。
(2)雖然跨國企業集團已向其他國家提供國別報告,但我國與該國尚未建立國別報告信息交換機制。
(3)雖然跨國企業集團已向其他國家提供國別報告,且我國與該國已建立國別報告信息交換機制,但國別報告實際未成功交換至我國。
5、哪些企業報主體文檔?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當準備主體文檔:
(1)年度發生跨境關聯交易,且合并該企業財務報表的最終控股企業所屬企業集團已準備主體文檔。
(2)年度關聯交易總額超過10億元。
6、哪些企業需要準備本地文檔?
年度關聯交易金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當準備本地文檔:
(1)有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來料加工業務按照年度進出口報關價格計算)超過2億元。
(2)金融資產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3)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金額超過1億元。
(4)其他關聯交易金額合計超過4000萬元。
|作者:盛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