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電子發票推廣的一大障礙——電子發票可報銷問題有望解決。電子發票龍頭東港股份在深交所互動易披露,電子發票可報銷的法規修訂正在推進中,預計今年年底可能有突破。由紙質發票向電子發票變革的時代有望加速來臨。
電子發票時代有望到來
電子發票在國內誕生以來一直面臨著無法作為會計憑證入賬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制約著電子發票的優勢發揮,限制了電子發票被納稅人、消費者接受的程度。
東港股份在接受調研時也表示,電子發票的推廣取決于國家主管部門對于該項業務的實施細則以及電子發票可報銷政策的推進進度,其次是地方稅務機關的推進力度,最后是納稅人和消費者的接受程度。其中,電子發票可報銷問題關系到電子發票的法律地位問題,若能夠從法律層面認可電子發票的效力,將能夠擴大電子發票的使用范圍,對于電子發票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電子發票推廣初期,多部門即開始探索電子發票歸檔保存等問題,為電子發票入賬鋪路。2013年12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曾聯合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電子發票及電子會計檔案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肯定了電子會計檔案的有效性和對紙質會計檔案的可替代性。
隨著大眾創業時代的到來,電子發票在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上的優勢更加明顯。近期,電子發票在政府相關文件中被多次提及。其中,《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快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支持四眾平臺企業和采用眾包模式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經營者按規定開具電子發票,并允許將電子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而業內分析人士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在9月28日發布的《“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探索推進發票無紙化試點,降低發票使用和管理成本,逐步實現紙質發票到電子發票的變革”。隨著報銷憑證問題的解決,電子發票試點城市擴容的步伐也有望加快,電子發票時代有望到來。
推進過程中引發模式之爭
今年8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開展電子增值稅發票系統試點工作,電子發票試點工作得到深化,但在推進過程中也引發了模式之爭。
業內人士認為,按照稅務部門的要求,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需要配合稅控設備使用,而購置、維護專用設備會加重企業負擔,違背了相關部門推廣電子發票、降低企業成本的初衷。如何構建更低成本的電子發票業務模式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
相較于稅務部門推廣的“專用設備+第三方平臺”模式,東港股份的模式對于客戶而言則減少了前期投入。據介紹,東港股份對于開票量較大的企業采取稅控設備前置方式,對開票量較小的企業在瑞宏網服務平臺統一部署稅務主管機關確認的稅控設備。
東港股份表示,增值稅與電子發票融合方案在試點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問題,主管部門正在進行總結和規范,未來在其他省市采用那種模式現在還不好說,具體政策還要看主管部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