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不公,資源浪費,財源流失,易生腐敗……針對一些地方在實施優惠政策中形成的沉疴頑疾,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公交公司3號線路駕駛員王月英呼吁,加快取消地方各項優惠政策,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王月英代表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地區將優惠政策當作搞活經濟的“靈丹妙藥”,既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了國家宏觀調控,也造成了財源流失,損害了地方利益,進而阻礙了區域經濟在公平競爭基礎上的協調發展,帶來不少負面效應。
為此,王月英代表提出建議:一是強化法治意識。要切實增強各地廣大黨員干部的法治意識和政策底線思維,尤其是主要領導認清地方過多過濫的優惠政策的負面影響,比如優惠政策出臺短期內可能會促進受惠企業成長,但長此以往必將減弱這些企業的生存應變能力,不利于地方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要讓地方自覺清理并減少優惠政策出臺,積極主動轉變招商引資方式,真正以資源、以服務吸引客商投資,確保在法律法規框架內拉動地方經濟發展。
二是開展全面清理。各地區要全面排查本地區制定出臺的稅收等各項優惠政策,開展全面清理并分類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優惠政策要一律停止執行;沒有法律保障,確需保留的優惠政策,要請示國務院,切實把部分有利于總體發展的稅收優惠轉換為一般條款,切實強化全國范圍內的政策統一性和嚴肅性,堅決防止政策割據或無序競爭。
三是細化政策界定。對于《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王月英建議研究出臺更加細化、更加明確、更易對照、更易操作的具體政策界定。
四是建立長效機制。對各類法律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各類優惠政策,要進行定期評估并分類處理。要考評監督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針對稅收等優惠政策的制定、調整或取消等信息,形成目錄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將優惠政策管理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重要內容,加大對擅自再出臺優惠政策的地方和個人追責力度。建立舉報制度,鼓勵群眾和企業參與監督,積極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