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霧霾等為代表的資源環境危機因素凸顯。單純依靠傳統的行政干預方法已經明顯不足以解決現階段面臨的這些突出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賈康
在霧霾等環境問題凸顯的背景下,環境保護成為今年兩會代表委員討論的熱門話題。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賈康在3月4日發布的提案中建議加快環境稅立法,盡快推進環境稅改革,在進行結構性減稅的同時,開征環境稅。
霧霾等環境問題凸顯
盡管我國在改善環境方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仍存在突出問題。在賈康看來,以霧霾等為代表的資源環境危機因素繼續凸顯,經濟增長、民生改善和環境保護之間如何協調亟待解決,而目前單純依靠傳統的行政干預方法已經明顯不足以解決現階段面臨的這些突出問題。必須出臺更合理更全面的政策,包括財稅政策等經濟杠桿調節手段。
我國目前尚未設立專門的環境稅種,現行的環保排污收費政策征收標準偏低,范圍過窄,整體環境稅收政策缺乏系統性。賈康認為,環保效果不顯著,在一定程度上與此有關。而以環境稅和“稅制綠化”為代表的綠色財稅制度改革是必然選擇。
事實上,我國此前已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完善資源稅費制度”,包括全面改革資源稅以及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不過,盡管環境保護稅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國務院2014年立法計劃,但草案還沒有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環境稅收入歸屬向地方傾斜
對此,賈康提出加快環境稅立法,按照財稅改革的部署開征環境稅。他建議,在保持宏觀稅負穩定的前提下,一方面進行結構性減稅,選擇一些特定稅種削減其稅負水平,比如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另一方面通過結構性加稅,即開征環境稅彌補減稅帶來的稅收收入減少。
而未來環境稅收入歸屬和使用上應當更多向地方政府傾斜,由地方政府承擔更多的環境治理以及監督企業減少污染排放的職責。
在賈康看來,應當抓住有利時機加快環境稅立法。因為環境問題凸顯,民眾對出臺更多保護環境措施的呼聲很高。此外,他建議通過開征環境稅,引發相關的行政、司法、社會管理體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