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8號
為適應商品貿易經營業態的快速發展變化,進一步發揮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以下簡稱離島免稅政策)的效應,支持海南加快國際旅游島建設,財政部經商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報國務院批準,決定調整完善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現就離島免稅政策調整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增加免稅品種類,將零售包裝的嬰兒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氣凈化器、家用醫療器械等17種消費品納入離島免稅商品范圍(詳見附件1)。
(二)放寬香水、化妝品、手表、服裝服飾、小皮件等10種熱銷商品的單次購物數量限制(詳見附件2)。
二、除以上調整外,離島免稅政策其他內容繼續執行《財政部關于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73號)和《財政部關于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1年第14號)的有關規定。同時,離島免稅商品須符合檢驗檢疫、中文標簽、產品認證、衛生許可、質量安全等相關規定。
本公告自2015年3月20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增加的離島免稅商品清單
2.離島免稅商品每人每次購買數量調整清單
財政部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