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
3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在取消和下放的90項行政審批項目中,有14項涉稅事項。
◆國務院:發布《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3月11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要求發揮財稅政策作用,推動大眾創新創業。
◆稅務總局: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新政策發布
3月13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自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務總局: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所得稅優惠明確
3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執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4號),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海關總署:2012年版稅則注釋調整
3月11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修訂2012版〈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6號),調整了我國2012年版稅則注釋,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