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豐慧:激勵創新創業熱情 減稅降費是不二選擇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普遍性降費,進一步為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減負添力。這是繼大力度下放審批權和結構性減稅后,中央政府出臺的惠及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大舉措。
2013年,全國非稅收入高達18646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9億元(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1250億元),其中還不包括各種罰沒款以及亂收費亂罰款。雖然相關部門一直在整頓亂收費,但亂收費現象并未根本改觀。保守估計,政府行政性收費項目和各類基金收費、各種罰沒款項以及銀行等金融部門附加在貸款上的五花八門收費或者變相收費項目等加在一起,每年都在幾萬億元。
各種收費是壓在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初始創業創新者身上的一座大山。如此之高的創業、經營成本,產生了一種擠出效應,損害了大眾創業創新熱情,削弱了實體經濟從事實業的積極性。同時,各種收費包括政府行政性收費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很容易導致以收費權謀私的腐敗行為,令創業者苦不堪言。
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國家的納稅人,在繳納各種稅款后,政府理應提供各種免費的公共服務。換句話說,行政事業單位開展日常工作,盡管要付出成本,但可以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即源于公民的稅收。從道理上講,企業原本就不需要支付類似名目繁多的費用,否則,就是對公民和企業再次“征稅”。因此,實施普遍性降費,非常迫切和及時。
實施普遍性降費關鍵和重點在于落實。取消這些收費項目,必然會動了一些收費部門的奶酪。
因此,要有強有力的監督檢查部門督導落實情況,對頂風違紀、落實不力的一定要追究相應責任。其次,一定要防止收費項目邊減少邊增加。這邊取消了收費項目,那邊穿個馬甲又出現了新的收費項目。再次,取消收費項目后要給出路,疏堵并舉。中央財政要加強監督,確保各級財政經費到位,防止以經費不足為由再出現亂收費。
實施普遍性降費僅僅是開端,其實還有較大降費空間。僅就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而言,2013年全國非稅收入為18646億元。剔除中央和地方國企利潤上繳部分,中央和地方各種收費總額估計在13000億元。2013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9億元,剔除地方土地出讓金收入,全國各類政府性基金收入10989億元。也就是說,2013年政府行政性收費和基金總額在23989億元。本次國家普遍性降稅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400多億元。僅占2013年政府行政性收費和基金總額23989億元的1.67%。顯然,實施普遍性降費的空間還是很大的。
有研究表明,無論是全國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還是地方版本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絕大部分在合法性方面都值得商榷。《人民日報》曾披露了這樣一組數據:全國有7000多個“紅頭文件”被作為行政收費的依據,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不過30多件。所有領域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只要不具備法律依據,與現行法律相悖,都應無條件掃地出門。這種“片甲不留”,并不囿于減輕企業負擔的需要,更是基于依法治國的需要。
在實施普遍性降費的同時,降稅力度應繼續加力,或可從結構性降稅轉向全面性降稅。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貨幣信貸工具已經沒有多少空間,繼續放水貨幣信貸極有可能跌入流動性陷阱之中。在這種情況下,真正有效的宏觀政策工具就是財政政策,特別是大幅度減稅降費。(作者系知名財經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