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王偉:個人所得稅別老盯著工薪階層
財政部數據顯示,2008年上半年,個人所得稅完成2136.73億元,其中,工薪所得稅收入1308.05億元。2012年個稅總收入為5820億元,而工薪所得稅3577億元,占比超過60%。今年3月份《中國稅務報》發文,顯示工薪所得占個稅的比重仍然達到六成。可以說,工薪階層多年來穩定地承擔著繳納個稅的“主力軍”角色。(9月1日《經濟參考報》)
多年來,工薪階層一直承擔著繳納個稅的“主力軍”角色,這是極不合理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的目的,最重要的是調節收入差距,同時增加國庫收入。實際上,個人所得稅不斷增加國庫收入,對于調節收入差距卻收效甚微。
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一直為人所詬病。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工資在增長,但是更現實的是物價上漲更快。2005年起征點1600元,到2011年調到3500元,目前還是3500元,不過提高了119%,房價上漲卻是十年十倍。面對北上廣深及各個省會城市動則百萬數百萬的房價,工薪階層收入達不到3500元要想買房是很難的,但是超過3500元就得交稅;收入高點能買得起房子,他們交的按揭可能超過3500元,3500元的起征點合理嗎?很多家庭是兩代人甚至三代人在供房,很多供房的人在“啃老”,個人所得稅對這些人照征不誤,這能起到調節收入差距的目的嗎?實際上,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不需要征求意見,最現實的做法應該是以當地每平方米的房價為起征點,因為這個起征點真實反映了當地居民的生活負擔和生活水平。
因為起征點太低,使得不少人在工作中弄虛作假,去購買發票報銷,頂自己的工薪收入。這種逃避個人所得稅的行為是不對的,但是起征點卻間接起到了“逼良為娼”的作用。在金融行業、壟斷行業如煙草、石油、石化、電力等行業,福利好公積金高,他們公積金動則數千元,公積金是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的。這些行業的職工收入高,有公積金抵扣稅收,個人所得稅如何體現公平,又如何調節收入差距?
每次個人所得稅要提高起征點的時候,都有專家出來呼吁,提出要考慮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之類的話題,個人所得稅從2000年征收額660億增長到2013年全年征收6531億,200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0元,2013年增長到26955元,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速遠高于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長,這是不正常的,就算降一些下來,財政真的承受不了嗎?如果真的財政壓力很大,那些工資薪金之外該收沒有收的個人所得稅為什么不加強征管?
個人所得稅不應該老是盯著工薪階層,這個階層面對著不斷上漲的物價,面對著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的巨大壓力,生活的壓力可想而知。個人所得稅的重點應該轉向占有著60%資產的10%人群,只有這樣個人所得稅才能夠真正實現調節收入差距,同時也能夠大幅提高國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