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走出去”企業需從兩方面應對稅收挑戰
中央日前公布了“一帶一路”戰略規劃,隨著建設進入務實合作階段,會有更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國門到境外投資。業內專家表示,中國企業應及時了解境外稅收知識,降低運營風險,積極應對國際化中的稅務挑戰。
“由于各國稅收政策差異較大且變化較快,中國企業應重視前期的盡職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充分了解在當地項目執行的重大稅務問題,匡算稅務成本,進行準確的報價,以提高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并避免潛在的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合伙人王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常遇“稅務攔路虎”
據了解,中國企業在境外投資和經營的初期,往往更重視業務上的機會以及法律程序,對稅務領域并沒有深入的認識和準備。但隨著對外投資經營活動的增多,企業經營的很多方面會涉及稅務知識,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造成計劃外的損失。因此,需要做好合理的稅務籌劃,為企業創造價值,幫助提升投資回報率。
王晨介紹,從安永多年服務中國“走出去”企業的實踐經驗來看,中國企業所碰到的稅務問題多種多樣,比如:有的企業不能準確地理解海外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僅通過互聯網信息或同行口口相傳進行簡單的了解,最常見的問題就是違反當地稅法的申報要求,從而遭受罰則;有的企業在境外遇到了稅務稽查,卻毫無應對章法,或盲目討好境外稅務機關而多補繳稅款,或與當地稅務機關展開拉鋸式對抗,這些都不能有效地解決境外稅務爭議;有的企業中國總部平時對境外機構的稅務合規性一無所知,直到境外機構違規才匆忙應對;還有的企業對國際稅收形勢和趨勢知之甚少,盲目進行稅收籌劃,而對稅收籌劃的落實環節重視不夠,反而造成額外稅務風險,等等。
“走出去”企業為何頻現稅務問題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稅務中心主管合伙人呂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之所以在境外出現各種形式稅務問題,一是由于稅務意識不夠成熟。很多企業并不能很好地理解稅務領域的內涵,對其綜合性和復雜性認識不充分,不能很好地理解稅收籌劃、稅務披露、稅務合規、稅務爭議和稅務管理等各個要素的內容,以及各要素之間的關聯。
二是犯經驗主義的錯誤。有些企業會機械地套用其在中國經營時的稅務經驗,沒有對境外國家的稅收法律和稅收環境做充分專業的調研。
三是由于對境外稅收環境的復雜性準備不足,很多中國企業在技術、人員、預算、管理等各方面倉促應對,沒有章法。如此經營一段時間后,前期積攢的稅務問題開始爆發,違規、爭議實例明顯增多。
“另外,稅務領域綜合性強,可與企業多個部門發生聯系,一旦企業部門間溝通或協作脫節,也有可能產生稅務風險。而且國際稅法變化很快,中國企業國際化的歷程并不長,企業還缺乏具有國際稅務知識的人才,以及具有國際視野的稅務管理理念。雖然很多企業聘用外部稅務顧問,但并不知道如何更合理地使用外部稅務顧問。”呂晨介紹,由于出現稅務問題的成因比較復雜,有的企業在解決境外稅務問題上采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法,往往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面對挑戰應從兩方面下功夫
“一帶一路”戰略所涉及的國家和地區范圍很廣,許多屬于發展中國家,主要投資熱點將包括基礎設施投資和工程承包項目、資源類項目、加工制造業、金融服務業等。
王晨表示,從實踐來看,在許多發展中國家,間接稅往往較重且更加復雜,這會直接影響項目是否最終盈利。所以中國企業不但要關注所得稅成本,也要分析增值稅、關稅、印花稅、貨幣稅等其他稅務影響。另外,不少投資接受國對基建項目可能會提供各種稅務優惠,如免稅期、稅收穩定協議、進口設備免稅等,中國企業應充分了解享受相關稅務優惠的條件,和當地政府和稅務機關進行有效溝通或談判;盡量了解項目業主在該項目上獲得的稅收優惠,從而在談判上增添砝碼,并在投資或業務協議中充分保護中國投資方的權益。同時,中國企業也應結合項目特點以及當地國家的稅制,考慮合適的法人架構和運營模式,從稅務角度比較各投資主體的優劣勢,以選取稅務優化的投資、運營架構和融資方案。
“綜合來看,中國企業確實需要花費較大的力氣來應對國際化過程中的稅務挑戰,這也是每個跨國企業都會經歷的過程。”王晨認為,中國企業應對國際化中的稅務挑戰,要從提高專業知識以及加強稅務管理水平兩方面下功夫。從專業知識的角度看,稅務領域綜合性非常強,匯集了國際和國內的經濟、法律、財務、稅務、行業等多方面知識,企業應加強對國際稅務知識的系統學習,并及時了解最新變化。此外,中國企業還要重視提高其國際化經營的稅務管理水平,包括企業的稅務戰略、制度、流程、人員、公司管理架構(模式)、數據采集、信息系統等各個方面的規劃、實施、監控、調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