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安裝企業組織形式復雜、建筑施工環節較多,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的稅收環節較多、涉及的稅種繁多以及房地產開發形式各異,稅務機關對建筑安裝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征管存在一些問題。
建筑安裝企業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計稅金額普遍不足。筆者在調查中發現,配套工程及零星工程,如綠化、水泥路、木門、鋁合金門窗、路燈、鐵門、防盜門等工程,多以各種建筑材料發票直接入賬沖減。二是稅款征收跟不上工程進度,滯納現象較普遍。三是已取得營業收入,只計提建安各稅,但申報繳納不足。四是忽視小稅種的申報繳納。
房地產開發企業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在取得土地環節,部分與取得土地有關的經濟利益支出未申報繳納契稅;二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不足;三是在銷售不動產環節,不記或少記預收賬款,隱瞞銷售(營業)收入。
針對建筑安裝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管理。
加強稅收日常管理。一要加強稅法宣傳,及時將稅收政策的調整變化告知企業,確保其吃準吃透政策,增強其依法納稅意識,促使其自覺遵章納稅。二要嚴格稅源監控,各基層部門之間加強聯系,做到信息共享,避免在征管環節上出現盲點或推諉扯皮現象,實行項目登記和“以票管稅”相結合的管理制度。三要加強同其他部門配合,加強與國土、房地產管理部門等的橫向協調與配合,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將房地產開發項目從計劃、合同、工程進度、銷售、產權轉移等環節進行全程監控。
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付款或預售款方式銷售房屋的,建議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規定為以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為銷售收入的實現,改變目前售房款長期掛預收款,不能及時結轉收入的現狀。
改變稅收檢查方法。變單一的年度檢查為主向以開發項目檢查為主的檢查方法轉變。稅務人員不僅要有過硬的稅收、財會知識,而且還要有全面、準確分析和判斷問題的能力,不能只就賬查賬,而應注重賬外調查,重點以工程承包合同、售房合同為線索,了解工程和房屋出售的承包方式、結算方法。另外還要了解工程進度、房屋銷售進度,對照合同分析企業應實現的收入及時間。
發揮欠稅公告作用。對欠稅企業進行公告是稅務機關加強稅源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欠稅企業擔心被公告后影響其誠信度和企業形象,將主動籌集資金繳納所欠稅款。欠稅公告也可以讓其他經營者或經營機構了解企業的資信情況,對企圖逃稅的企業能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強化稅收監管手段。進一步擴大計算機在稅收管理中的作用,逐步把計算機運用到房地產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從稅務登記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監控、稅源分析評估、情報交換、信息采集等方面,充分發揮計算機信息化功能,實現現代化手段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