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辦56號文件”精神和中注協“五代會”關于實施新業務拓展戰略的要求,統籌推動和規范示范基地建設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中注協近日起草并發布了《會計服務示范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會協[2011]36號)。
示范基地是指由各方共同創建,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為某一區域、產業、行業、企業和項目提供創新型審計鑒證和會計咨詢等服務,在支持服務國家重點戰略、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企業轉型升級等方面起到重要示范意義,具有重要推廣價值的服務平臺。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將在“十二五”期間建設30個左右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一)在行業服務創新和滿足服務需求方面具有重要示范意義和推廣價值。(二)服務需求主體比較明確、服務需求具有一定規模、服務領域比較新,并具備先行先試的基礎和條件。(三)合作各方高度重視,支持示范基地建設,各項政策能夠保障示范基地正常運行。(四)能夠建立健全的領導和管理架構,提出完整可行的規劃與工作方案。對于尚未達到示范基地標準,但在某一區域、領域具有特殊示范意義的,可設立試點項目。
文件還對設立示范基地的申報和確定等問題做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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