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證監會關于加強證券評估機構后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235號),財政部、證監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對各證券評估機構2009年度報備材料進行了整理。截至2010年3月31日,55家證券評估機構按規定時間報送了2009年度報備材料,14家證券評估機構未及時報送。我們注意到部分證券評估機構的報備材料存在如下問題:沒有報送電子文本;沒有分送財政部、證監會和中評協;基本情況表中收入、凈資產、人員等信息填寫錯誤或不齊全,收入口徑不符合財企[2009]235號文的規定,擅自改動基本情況表格式;財務報表附注未按規定披露證券業務和非證券業務的收入金額,未披露各類應收應付款主要構成、股東借款情況、職業風險基金提取和使用情況,委托了與機構存在關聯關系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財政部、證監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將加強對年度報備材料的檢查,并將年度報備情況納入證券評估機構考核系統,作為后續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的依據。各證券評估機構應當認真執行有關規定,采取切實措施,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及時報送,做好年度報備和其他報備工作。
現將證券評估機構2009年度報備材料中涉及《財政部證監會關于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8]81號)規定條件的主要內容向社會公示。證券評估機構的名稱按首字拼音排序。公示數據來源于證券評估機構報備的基本情況表,未經財政部、證監會審核調整。
任何知情的單位或個人,如果認為上述證券評估機構報備材料不真實的,可以通過署名信函、電話、傳真等實名舉報方式向我們反映。我們依法對舉報單位及個人的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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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證監會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