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現發現遺失1份增值稅普通發票存根聯1份,現已到期核銷。請問該如何處理?
【解答】
您企業遺失普通發票需要提供以下資料辦理掛失:
(1)《普通發票遺失聲明申請審批表》一式四份或《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
(2)市級以上報刊的刊登發票(發票抬頭必須有企業的名稱);
(3)遺失證明的材料;
(4)《發票領購簿》;
(5)《發票繳銷登記表》另外,如屬于已報案的被盜發票必須提供報案證明材料,屬于購貨方遺失發票的必須附送購貨方證明材料。一般納稅人辦理增值稅普通發票驗舊、交舊時需提交的資料:(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增值稅普通發票明細表》(蓋公章)(因稅控機經過維修不能打印此表的,應提供發票記帳聯或記帳聯復印件及維修登記表)或未用完的空白發票。;有作廢發票的應提供作廢發票清單和作廢發票的所有聯次;有開具負數發票的,還需提供對應藍字發票原件或購貨方出具的有效書面退貨證明;《發票統一領購簿》;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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