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歷史,人們大抵肅然起敬,誰都知道絕對不可“逆歷史潮流而動”。言下之意,其發展必有預定的軌道。其實,從一些細枝末節上看,歷史反而表現出偶然性,機緣湊巧時,常人即可輕而易舉地讓其轉向。而一旦走偏了,因其“不可重演”,往往只能義無反顧地“將錯就錯”下去。我們試舉幾例說明。
其一,物理學上,如果從一開始就說“電流的方向就是電子運動的方向”,該有多簡捷明了!可是,由于早期人們認識不足,將電流方向定義反了,而又因種種原因改不了口,物理學教師只能告訴學生“電流的方向,是電子移動后留下的空穴移動的方向”。更有甚者,讓學生充當“電子”,依次向同一方向移動位置,以便直觀地演示“電子”移動后留下的“空穴”(空座位)的走向。如此這般,實在是吃飽了撐的。
其二,看電視里的臺灣新聞,不難發現最明顯的臺灣口音特點,是將“和”字讀音如“漢”。考其源,據說是1945年光復臺灣后發現,日本統治者長期的奴化教育使臺灣人只能說日語和閩南話。故有北京大學教授魏建功等人的“推行國語運動”,而當時某位大陸教師就是這樣讀的(至今仍有唱片為證),從此,臺灣人民便祖祖輩輩地說日月潭“漢”阿里山了。
其三,漢語一向習用“身分”一詞,可是,不知是哪位高明隨手寫錯,為“分”字加了個單人旁,于是第一代身份證一頒發,數億人立即擁有了“身份”,也許是考慮到糾錯成本極高(設每張20元,10億張就要200億元),詞典上只好承認“身分”與“身份”并列,而因人人隨身攜帶“識字卡片”的教化作用,“身份”肯定要比“身分”更深入人心,實際上已經取而代之了。好玩的是,第二代身份證又推出了正面是“公民”,反面是“居民”的字樣,“公民”等同于“居民”,歷史也許將再次被改寫(參見陳長林《身份證豈可一錯再錯》載《南方周末》2007年4月26日)。
回到會計上來,也有類似的事件。《蔡錫勇先生剪影》一文,曾提及因蔡氏英年早逝,1905年出版的《連環賬譜》對會計實務幾乎未發生影響,他精心選定的記賬符號“存/核”自然也無疾而終。而就在這當口,留日學生謝霖(1885-1969年,江蘇武進人)和孟森(后為清史專家)于1907年在日本東京出版《銀行簿記學》。謝霖先生是中國會計史上第一位CPA,頗多貢獻。關于他的事跡,作者在資料充分時將另文介紹。會計史專家郭道揚先生對該書的評價是:
“通過《銀行簿記學》一書,首次將借、貸這對記賬符號及其借方與貸方的明確含義引入中國,使中國會計界人士開始對借貸記賬法有明確的了解。作者在凡例中講”日本原文,乃從西文中稱量而出,雖偶有習慣上之名稱,要以有根據者為多,…若貸借兩方之稱,乃此學進步必明之理,不在商改之列。“(郭道揚《中國會計史稿》下冊325頁,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8年6月)這也是我國學者最早對借方與貸方的確認。”據推算,此書出版之時,謝霖先生尚為大二或大三學生(太有才了!)。也許是有欠斟酌,在《銀行簿記學》中,他選擇了“借/貸”來作為“Debit/Credit”的中文對應符號。在西方的語言環境中,Debit 和Credit確實有不同的含意,分別代表“人欠”和“欠人”。可惜,在中文環境中,“借”和“貸”可說是同義詞,“銀行借款”和“銀行貸款”完全沒有區別,“告借無門”和“告貸無門”說的都是借不到錢,要用兩個同義詞分別代表不同的意義,豈非硬要指鹿為馬?歷史就是在這當口上轉向的!
當然,在中國會計界不認可“借貸”符號者大有人在。時光流轉到1940年,時任廣西省會計長的張心澄在《會計叢報》第26 期上如此描述當時的情況:“我國有稱為借方貸方者,收方付方者,入方出方者,左方右方者,收項付項者。稱借方貸方者,為楊汝梅新式商業簿記,李宣韓商業簿記,潘序倫高級商業簿記教科書,季懋勛鐵路會計學,張心澄鐵路道會計學,沈立人中華會計學校函授講義及成本會計初級會計學高級會計學,蔣滄浪丘瑞曲暨南大學會計學講義,朱公晦程彬舒公遲會計學名詞試譯。稱收方付方者,為財政委員會擬定會計名詞,及主計處前頒行之《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統一會計制度》。稱入方出方者,為立法院擬訂會計名稱。稱左方右方者,為財政委員會擬訂會計名稱。稱收項付項者,為吳應圖會計學審計學。…。”其時,還不可能將后來在1947年由梁潤身先生首倡,從上世紀60年代初起,在財政部支持下,以原商業部和北京商學院為主,強勢推行開來的“增減記賬法”也算在內。
本文作者的分析是:就翻譯形式而言,借貸比上述其他任何“中國特色符號”更貼近西方原文,從而更有資格作為舶來品。頂著“科學的西式簿記”的光環,這或許是它得到象牙塔里大多數學者的擁戴,得以快速傳播的原因。但上述非借貸的其他符號,哪怕再難理解如收方付方,只要下功夫,總能聽懂;哪怕再“土得掉渣”如左方右方,至少是互為反義的;唯獨“借/貸”無可救藥,是用同義詞來解析相反的事物,永遠別指望說得通。謝霖認為:“若貸借兩方之稱,乃此學進步必明之理,不在商改之列”,但此理若永遠無人能明,又當如何?這就是它在實務界屢受責難,總有替代方案前赴后繼地推出的原因。
有件往事給我印象很深。1990年,我在《會計研究》上發表《論復式記賬法的超穩定性——兼評“三式簿記說”》后,收到不少讀者來信,多是關于對復式簿記和記賬符號的疑惑。山東萊州有位老先生并有多次書信往來,情真意切地表明“只想在活著時把這個問題搞清楚”,而本人其時除了深感慚愧外,無能為力。據我所知,有為數不少的會計人員就此投入徒勞、甚至走火入魔式的研究,幾成會計領域的“發明永動機”。由此可見,在學術研究中,開創者或率先譯介者其實是負有極其重大的引導責任的。一旦從開頭做錯了,往往就以訛傳訛,成為不可更改的“標準”,令后來者徒呼奈何。
其實,自從借貸法跨出借貸業用于其他行業以后,借貸符號在西方也已經不再具有可理解性,所謂“擬人說”之類均屬徒勞的粉飾,在中國當然更不用指望能向學生說得清楚了。本文作者對會計原理教師的建議是,坦率地說明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軟肋和心病,借貸不過是符號而已,千萬不要在這兒下思考理解之苦功,以免對好學者留下“百思不得其解”的心理陰影。這很正常,各門學科大抵都有些難言之隱,物理學在上文已述及,化學上則有“化學鍵”概念,沒人說得清它究竟長在哪兒。
偶見謝氏宗親聯盟網資料,有“謝霖兼任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總會計師職務期間,根據西方借貸復式記賬原理和中國實際情況相結合,設計銀行會計制度,將傳統收付記賬改革為現金收付復式記賬。”云云,不禁愕然。資料所說如果屬實(請識者告知),則說明謝霖先生后來自已也棄借貸而用收付了,但其影響卻必將“不在商改之列”地流傳,令中國會計人世世代代地“暈”下去。這讓我聯想起大詩人哥德年輕時寫出《少年維特之煩惱》,引得歷代多少癡情男女哭著喊著去自殺殉情,他自己卻沒事人似地活到九十多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