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的框架上看,企業會計準則對一般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原則的規定已經比較明確。但會計實務中企業的情況往往千變萬化、錯綜復雜,準確確定影響一般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兩個關鍵因素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難。
首先,是新舊會計準則銜接的處理。以某上市公司為例,假定該公司2006年12月31日貨幣資金余額1000萬元,為購建新廠房借入的專門借款余額1000萬元,一般借款余額1000萬元,為購建新廠房發生的資產支出累計金額1500萬元,2007年1月10日該公司支付新廠房建設用款500萬元。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該公司對購建固定資產占用的一般借款產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那么按照資本化開始的條件,資產支出必須已經發生。問題在于,該上市公司為購建新廠房發生的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的部分是否全部視為占用了一般借款?是否在2007年1月1日即視為占用一般借款的資產支出已經發生?這又直接影響到2007年該公司一般借款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起點是2007年1月1日還是1月10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金是500萬元還是1000萬元?會計準則中未予明確。
其次,是在無法清晰辨析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如何確認一般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起始時間和資金占用額。仍然以某上市公司為例,2007年5月31日該公司借款余額1500萬元,全部為一般借款,貨幣資金余額2000萬元,6月1日該公司支付辦公樓建設款500萬元,則6月1日是否可以視為該辦公樓占用一般借款資金的起始點?這500萬元是否可以作為占用了一般借款資金處理?如果支付金額為600萬元呢?企業某個時點的貨幣資金余額與帶息負債之間找不出非常清晰的對應關系是很正常的情況,如果既涉及到企業自有資金又涉及到企業一般借款和專門借款,情況會復雜。在這種情況下確定資產支出占用一般借款的金額和借款費用資本化開始時點的難度比較大。會計準則中也沒有給出原則性的意見。
第三,是在企業完全不使用專門借款的情況下,暫時未動用的借款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和臨時性投資收益的處理。在實務中,為了節省資金成本,在有效控制財務風險的前提下,企業會更趨向于使用短期的一般借款來提供符合借款費用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購建所需要的資金。根據會計準則,在這種情況下,暫時未動用的借款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和臨時性投資收益應該計入當期損益,不允許資本化。但在實質上,這時候的一般借款就是專門借款,盡管其在表現形式上不符合會計準則對專門借款的定義,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應該可以將該部分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資本化。
二、 對一般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相關建議
1. 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區分企業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并據以確定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方法。對于企業實際專門用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購建支出的一般借款,允許視同專門借款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進行資本化,以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當期損益和資產價值。
2. 明確企業資產支出占用一般借款的區分原則。在不能明確區分企業資產支出資金來源的情況下,應首先分辨出資金來源可以確定的資產支出部分,對剩余無法分辨資金來源的資產支出,按照專門借款、自有資金、一般借款的順序,運用職業判斷進行分拆,在充分考慮謹慎性原則的基礎上按會計準則的規定確認應資本化的借款費用。
3. 完善新舊會計準則銜接過程中涉及到因會計政策變化導致應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轉為資本化的處理規定和披露規定,加強對新舊會計準則銜接的管理。
4. 完善對企業一般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披露要求。要求企業對一般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會計政策、確定原則、影響金額等進行披露,加強對企業一般借款借款費用會計政策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