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各城市房價上漲勢頭依然強勁。
針對目前的房地產市場,有專家表示:“要通過掌握的土地資源、相應的稅率等經濟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來實施房地產調控。”我們認為,房地產調控應該轉換思路,放棄行政手段和稅收手段,用市場的方法去解決市場的問題。
房地產價格由土地價格、房地產開發經營成本、房地產開發稅費和開發利潤四部分構成。其中,土地價格和房地產的開發稅費受宏觀調控政策影響較大,是導致房地產價格上升的最主要因素。
從幾個大型城市來看,土地價格占房地產價格的40%左右,對房地產整體的價格上漲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2004年開始,為了抑制房地產市場過熱,國家大力提高土地審批門檻,限制土地供給。自從國家將土地的審批政策由批租改為地方政府拍賣后,土地價格便迅速上漲。以北京市為例,2005年,北京城區每平方米土地為3000多元,而2006年則飆升到13000多元。土地價格的上漲最終導致房價上漲。
提高房地產開發稅費和二手房交易稅費,也是導致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另一個主要因素。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的相關稅費種類繁多,稅負較重。其中,主要的稅種就有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所得稅、營業稅及其附加、契稅等,綜合起來,總的稅負比例占到房地產價格的20%.此外,我國現行的房地產稅費制度存在著稅制繁復、稅負不平等弊端,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房地產開發、轉讓等諸多環節,存在稅種功能和作用重復的問題,加重了納稅人的稅負。
今年3月,國稅總局提高房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隨后又提高土地保有環節稅負。接二連三調高稅費的政策初衷是遏制快速上漲的房地產價格,可是卻事與愿違。其對于抑制房地產投資、縮減房地產商利潤的作用實在有限,高額的稅負反而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目前,國家對房地產的調控政策主要集中在限制土地供給,提高稅收抑制房地產開發,限制二手房市場交易,開展廉租房制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這些行政和稅收手段上,其重點是在限制房地產的供給,抑制房地產投資過熱,這無疑助長了房地產價格的提高,還進一步加劇了市場供需的不平衡。
面對當前如火如荼的房地產市場,如果繼續一味地強調行政和稅收手段調控房價,無疑會對房地產價格的上漲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與政府穩定房價、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促進社會和諧的目標背道而馳。房地產調控的側重點應轉移到市場手段上來,降低市場交易成本,鼓勵二手房交易,增加各種各樣的房地產供給。
各級政府應將出讓給開發商的土地一分為二,其中一部分土地按現行政策,在市場上拍賣,滿足一般工商業用地和高檔住宅的建設需要。另一部分土地以絕對低于市場的價格,滿足基本居住需要,使居者有其屋。政府應將土地拍賣收入用來承建廉租房,解決城鎮困難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此外,政府應合并或減免土地出讓、房產開發、二手房轉讓等各個環節的稅種,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負,特別是要免除二手房交易的稅負,加快二手房交易的速率,使購房者能夠更為靈活而便利地解決住房問題。
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好比大禹治水,應該轉換思路,順應市場規律,采取積極的市場手段通渠疏源,通過市場手段解決目前房地產市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