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是用于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的社會救濟性資金,它是按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設置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農村中的貧困弱勢群體有衣穿、有飯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醫療保險制度不同,其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各級財政撥款和社會捐贈。政府有責任、有義務在建立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時,建立相應管理制度,以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核算則是這個監督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核算主體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核算主體應是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為更好地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應與負責撥付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財政部門分開。我國農村居民居住地相對分散,為方便保障對象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工作最好由鄉鎮民政部門負責。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負責核算監督資金管理部門應收取及實際收取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負責核算監督資金管理部門應付及實際支付的保障資金;定期向撥付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財政部門、撥付捐贈款的上級民政部門,以及其他非盈利基金組織報送反映保障資金收取及發放情況的會計報告。撥付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財政部門有責任監督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發放和核算。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應設立用于核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基本戶”,并專款專用。
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核算應運用權責發生制
傳統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隨意性較大,財政錢多就多保一點,財政錢少就少保一點,因錢定保,實行不定期、不定量的臨時保障。與此對應的農村最低社會保障資金會計核算,也是收付實現制基礎上的會計核算,它無法反映和監督應得到生活保障的群體是否得到了保障,并據以考核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履行情況。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長期化、制度化,是當前改革的要點。因此,要有效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必須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核算中運用權責發生制原則。
資金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核心。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一旦審議通過了政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財政預算,各級財政即產生了依據預算按時向保障資金管理機構撥付資金的義務和責任,保障資金管理機構同時獲得了按時收取支付農村最低社會保障資金的權利。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實行權責發生制基礎上的會計核算,就是由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財政預算,并形成決議時,核算應收財政撥付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款,分期核算、監督其管理部門的取得、管理情況,核算、監督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付和發放。
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核算
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會計,在核算時應設置相應的債權債務賬戶“應收最低生活保障金”、“應付最低生活保障金”!皯蹲畹蜕畋U辖稹辟~戶依據保障對象所在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及保障對象(如戶主名或人名),設立明細賬戶進行核算,以便掌握了解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及保障對象領取保障資金的情況。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在按年、季或月度,按照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安排的應收各級財政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撥款額:
借:應收最低生活保障金
貸:專用基金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收入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實際收到財政部門按照保障對象人數撥付的錢款及物資時:
借:銀行存款———最低生活保障
專項物資———最低生活保障物資
貸:應收最低生活保障金
“專項物資———最低生活保障物資”賬戶還應根據物資的種類如棉被、小麥等,設置三級明細賬戶,加強保障物資的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收到社會捐贈的最低生活保障錢款及物資時:
借:銀行存款———最低生活保障
專項物資———最低生活保障物資
貸:專用基金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收入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按規定分月確認應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時:
借:專項基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貸:應付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部門按月實際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時,應根據有保障對象簽收字樣的原始票據及保障對象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和個人照片等,做如下分錄:
借:應付最低生活保障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最低生活保障)
專項物資———最低生活保障物資
作者單位: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責任編輯:小 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