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國銀行業維權公約》等三大公約,銀行業維權成為近期的熱點話題。由于種種原因,中國銀行業的合法債權利益并沒有得到很好保護,尤其是銀行債權執行難的情況相當嚴重,銀行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很大損害。此次與農村金融密切相關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等機構,都參與了公約的簽署。筆者在這里對此舉對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的影響作一簡析。
據中國人民銀行的一項統計,我國銀行業僅因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每年就在1800億元左右。另據資料顯示,近年某省金融機構各種抵債資產的總回收率平均僅有50%;通過法律程序執行的抵債資產總回收率平均為48.9%;第三方保證的總回收率平均則僅為39.7%.從中可以看出,我國銀行業的權益受到了很大的侵害。這在基礎較為薄弱的農村地區更為嚴重,農村主要的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郵政儲蓄及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非常緩慢,除個別經濟發達地區外,基本上處于虧損狀態。
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直接導致金融部門信貸資產質量低下,不良貸款占比高,虧損嚴重,造成商業銀行紛紛退出或壓縮在農村地區的貸款投入。“惜貸”、“怕貸”、“不貸”現象嚴重,手中握有大量資金卻不愿發放貸款,而國內大量企業又因缺乏經營資金而嚴重制約了自身發展,這又直接影響了我國國民經濟的正常發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缺乏良好的金融基礎性制度來推進金融市場的制度完善,從而制約了金融改革的深化和金融風險的化解,使國內金融發展成了制約經濟增長的瓶頸。可見,一個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能夠促進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而金融業的健康良性發展又能夠有力支持、促進整個社會、尤其是廣大農村地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
如果農村金融生態能得到較好改善,一定能夠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然而由于我國當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佳,農村金融的發展受到了極大的限制。影響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點:法制環境不佳導致金融債權難以受到保護;征信體系欠缺導致貸款人道德風險加劇;信息披露失實導致銀企關系扭曲;經濟金融錯位導致農村資金大量外流等。尤其是法制環境不佳和征信體系建設滯后,更是嚴重地影響農村金融發展。法制建設方面的缺失從理論上講包括立法、司法和執法三個方面。在廣大農村,已有的法律規范不能得到很好執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是農村法制建設中不容忽視的頑疾,這樣的法制環境必然是對債權人利益的一種忽視。誠信環境的缺失則是導致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惡化的另一個直接原因,由于征信體系建設滯后、貸款人誠信缺失導致的道德風險對后續貸款行為的影響十分巨大,對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造成極其不利的沖擊。因此,我們要發展農村經濟,當務之急是必須大力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通過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提升,促使農村金融從內部實現質的飛躍發展。這樣才能吸引資金投入,加速資金流轉,推動農村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
要想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就必須采取措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金融業在生態主體、生態調節、生態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這需要各部門協調聯動,消除阻礙金融業發展的消極因素,培育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創新的積極因素。其中尤以解決法律環境和信用環境不完善問題最為迫切。不完善的法治環境無法有效地保護金融主體產權,無法有效遏制金融欺詐、逃廢金融債務和其他金融犯罪。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還很不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滯后,缺乏對債務人履約所必須的制約,企業誠信意識和公眾金融風險意識比較淡薄,金融詐騙和逃廢金融債務的現象嚴重。因此,要全力改善法律環境,建立一整套系統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并采取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率,為金融體系穩定運行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同時要盡快完成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改善社會信用狀況,使整個社會的信用意識都得到增強,形成一個以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體系。
依據此次簽署的《中國銀行業維權公約》,簽約銀行之間將建立信息溝通機制、信用調查機制和同業聯合維權工作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對于那些侵害銀行債權、經營權、知識產權、名譽權和其他權益的行為,簽約銀行可以采取聯合行動,實施同業制裁。這些行為將促進我國農村地區的法制建設力度,加強農村地區征信體系的建設。農村經濟金融基礎薄弱,需要不同于一般經濟環境下的特殊法律保護,銀行業的聯合行動將有效地調動有關各方的積極性,使農村經濟金融活動中司法的執法力度有所加強,使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能夠得到法律屏障的有效保護。這還有助于盡快建立一個包括征信數據庫、誠信獎勵與懲罰體系、追償制度等完整的農村征信體系,減少農村金融市場中交易行為道德風險的發生。這種集體維權的制度,打破了以前銀行各自為戰、甚至互相拆臺的狀況,有助于整個銀行業合理利用信息打擊當前存在的各種損害銀行業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必將對改善中國銀行業生存的法制環境,創造適合中國銀行業生存發展的和諧金融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促進作用。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銀行宣傳部 (責任編輯:廣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