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
固定資產是企業實物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特點:使用期限超過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來的物質形態不變;使用壽命是有限的(土地除外);持有目的是為了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而不是轉賣。
固定資產項目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列示有:固定資產的原價,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固定資產凈額5個部分。對該項目的分析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固定資產取得方式
固定資產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外購,自建,投資者投入,融資租賃,經營租賃,企業合并,債務重組等。我們之所以關注固定資產的取得方式,是因為取得方式不同,反映了企業不同的財務狀況。
(一)用貨幣資金、存貨以及短期借款方式購買、自建固定資產,會影響企業的營運資金額(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即減少流動資產,或增加流動負債。在企業營運資本有限的情況下,這種購建方式會削弱企業資金的流動性,使資金周轉不暢。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租賃》的有關規定,會增加企業的長期應付款和流動負債(1年內支付部分),增大產權比率,改變資本結構,可能降低企業的舉債能力。此外,財務分析人員應注意,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企業是否按規定計提了折舊,是否存在應提未提虛增利潤的現象。
(三)經營租入固定資產,雖然企業不需要計提折舊,但生產期的租賃費用往往較高,財務分析人員應關注經營租賃費用對企業利潤影響大小,如發現異常,需作進一步分析。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是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入賬,主要是雙方協議約定或評估確認價值。財務分析人員應注意投資各方確認價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較大偏差。如有異常,應考慮予以適當調整。
二、固定資產結構
固定資產按照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可以分為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土地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無需對外披露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企業外部的財務分析人員也就無法了解企業固定資產的結構和變動情況,所以,這部分分析工作主要是由企業內部財務人員進行的。
企業固定資產結構的合理性是非常重要的。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包括各類生產設備,在全部資產中所占比重較大,而且增加速度較快。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如職工宿舍、幼兒園、餐廳等,應保持較為穩定的結構百分比,甚至穩中有降,總之其增加不應超過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的增長速度。對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其結構百分比的變動情況是內部財務分析人員應當關注的。這表明企業對未使用和不需用固定資產存在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妥善處置。現實生活中,許多企業由于效率低下,大量的不需用固定資產得不到及時處理,長期掛賬,加之不定期盤點,資產的真實價值與賬面價值嚴重脫節,致使企業包袱沉重,會計信息失真。
對固定資產結構的了解,通常根據固定資產明細表。因只有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才能為企業帶來利益,所以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合理籌劃各類固定資產的比例結構,盡量采用先進生產技術設備,實現規模經濟,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
三、固定資產增減變動
固定資產凈額的增減變動,主要受三個方面因素的影響:(1)固定資產原值的變動;(2)固定資產折舊額的變動;(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變動。
固定資產原值和折舊額的增減變動主要是由于企業當期增加或減少了固定資產所致。財務分析人員所要關注的,是企業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的內容,以及增減的各項金額占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額的百分比。
例如,某企業本期固定資產增加1000萬元,其中:以前年度的在建工程項目(系新廠房)本期完工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轉入后導致的固定資產增加額,占本期固定資產總增加額的30%,購入新設備價值650萬元,占固定資產總增加額的65%,相應的,固定資產折舊額增長100萬元,這些表明,企業固定資產的增加主要是為了擴大企業規模,提高生產能力。
固定資產的管理利用情況反映企業管理當局對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和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企業本期固定資產的減少部分是財務分析者同樣應當關注的。當期固定資產的減少可能是由以下原因所致:(1)出售轉讓固定資產;(2)投資轉出固定資產;(3)清理報廢固定資產;(4)固定資產盤虧或毀損;(5)發生非常損失;(6)其他。財務分析人員需要關注的是,企業對于不良資產的處理方式,是通過出售轉讓、投資轉出還是報廢清理,或是根本置之不理,長期掛賬。被處理的資產占不良資產的比重有多大。固定資產盤虧或毀損的原因何在,是正常的生產折耗還是管理不善造成的。發生非常損失部分的比例大不大,企業是不是可以避免。這些情況都可以反映出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對其經常、適時地進行分析,能幫助管理者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