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特點 可長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實物形態,屬于非流動資產;成本一次列入當期支出不再分期計提折舊。
標準 一般設備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置價值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亦列為固定資產。
分類 綜合分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按形成來源分三類:購置建造、接受損贈和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
管理要求 事業單位應根據規定的標準和分類,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依據;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按規定程序報批;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其中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變價收入(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應轉入修購基金;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比照自有固定資產管理核算;尖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會計年度終了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確認與計量 按規定設置“固定資產”科目,購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價款記賬;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工、襯、費記賬; 改建和固定資產按改擴建支出減改擴建過程中變價收入后凈增加值增記原值;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雜費和安裝費記賬;按受損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值或根據所提供有關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有關費用記入固定資產價值;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入賬;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成本后調整。
報表列示 在資產負債中以“固定資產”項目列示賬面價值。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報表附注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