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后的差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存、撥入專款結存和款分配結余等。
分類 按凈資產的經濟內容分類一般可以分為固定基金、事業基金、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存、撥入專款結存和未分配結余等。按是否限定用途分類可以分為限定用途的凈資產和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兩種:限定用途的凈資產是指單位自有的由資財提供者提供或單位按規定形成的具有限制性用途的凈資產,如單位獲得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受贈財產、按規定辦法建立或形成的專用基金等;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是指單位自有的由資財提供者提供或單位按規定形成的無限制性用途的凈資產,如國家財政或上級單位對單位的科學事業費撥款結存、損贈人對單位無限制性使用的資財損贈結存、單位按規定由結余分配轉入的無限定用途的一般基金等。
事業基金 單位擁用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既包括滾存結余資金,也包括單位因對投資而形成的投資基金等。滾存結余資金實際上是由單位歷外非限定用途資金累計收支余額結轉形成,《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其規定為一般基金。一般基金主要有兩種形成渠道,一是單位事業收支結余分配后轉入,二是單位經營收支結余分配后轉入。單位的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都應按規定順序進行分配。其中,事業結余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后的余額全部轉為單位的事業基金;經營結余按有關規定在稅前彌補經營收支差額并按規定順序提取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的余額全部轉為單位的事業基金。事業基金主要用于彌補單位事業收支差額。投資基金產單位因進行投資劃定的事業基金部分。
固定基金 單位固定資產所占用的資金。既可以反映固定資產所占用的資金,又可以對事業基金進行調整。但固定基金同固定資產一樣,既不反映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也不反映固定資產的凈值,而是反映形成固定資產的歷史成本。
專用基金 單位按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根據國家預算管理的要求,不同的資金有不同的使用規定。作為專用基金進行管理的資金主要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住房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其他基金等。
財政補助結存 單位在主管部門及代行撥款職能的單位期末應撥未撥的財政資金結存及單位從財政部門和財務主管部門取得并需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財政資金結存。就單位的主管部門及代行撥款職能的單位而言,財政補助結存是期末應撥未撥的財政資金結存;就基層單位而言,財政補助結存是單位從財政部門和財務主管部門取得需要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財政資金結存。
撥入專款結存 單位的主管部門及代行撥款職能的單位期末待轉撥的專項資金結存及單位從財政部門和財務主管部門取得并需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的專項資金結存。就單位的主管部門及代行撥款職能的單位而言,撥入專款結存是期應撥未撥的專項資金結存;就基層單位而言,撥入專款結存是科學事業單位取得的撥入專款中由于項目未完成、需結轉下年繼續使用而在期末形成的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