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核算系統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將成為審計的重要內容,如果不符合《信息技術、會計核算軟件數據接口》國家標準,將被責令更換。
審計署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組織學習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于2005年1月1日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信息技術、會計核算軟件數據接口》國家標準(GB/T19581-2004)。
2001年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開展審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被審計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具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數據接口”:“審計機關發現被審計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標準的,可以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更換。在規定期限內不予改正或者更換的,應當通報批評并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予以處理”。會計軟件數據接口標準的出臺,是國家通過制定標準來規范企業行為的重大舉措,也為今后審計機關開展信息系統審計提供了重要依據。
據審計署計算機技術中心參與該標準起草的楊蘊毅處長介紹,《信息技術、會計核算軟件數據接口》為審計機關在高新技術條件下加強審計監督提供了重要的保證措施,將有利于審計軟件的開發研制和使用,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同時被審計單位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會計核算軟件,對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證會計核算信息的真實完整,提高國家監管部門對會計信息利用的效率,將起到促進作用。
審計署辦公廳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結合《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學習、宣傳《信息技術、會計核算軟件數據接口》國家標準,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權利義務,為檢查被審計單位會計核算系統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做好充分的準備。同時也要積極向被審計單位宣傳,在全社會形成軟件企業運用國家標準、會計軟件符合國家標準、被審計單位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會計核算軟件的良好氛圍。
據悉,檢查會計核算軟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軟件已由相關中介機構開發完畢,用友、金蝶、SAP、浪潮、金算盤等著名軟件公司已經開發出相應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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