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貨交易中,了結合約的方式主要有平倉和實物交割兩種。當企業買入或賣出的期貨合約到期未對沖平倉,買賣雙方需要通過實物交割來了結合約。實物交割通常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并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的地點進行實物交收。在會計核算中,進入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首先應當進行對沖平倉,即企業應根據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經紀機構資金結算及有關單據,按平倉進行帳務處理。
在實物交割時,企業被確認為買方的,根據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物資采購”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額)”科目,按交割貨款的金額,貸記“期貨保證金”科目。在實物交割時,企業被確認為賣方的,按期貨交易所單據列明的交割貨款金額,借記“期貨保證金”科目,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某企業2月1日在北商所買入30手綠豆期貨合約(假如每手10噸),噸價格2500元;該企業2月3日賣出2月1日買入的30手綠豆期貨合約,每噸價格2650元。該企業買入的綠豆期貨合約未平倉,期貨合約到期進行實物交割。最后交易日的結算價格為每噸2800元,實際交割貨款為每噸2850元(不合增值稅)。增值稅率為17%。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平倉盈利=(2800-2500)×10×30=90000(元)
(2)交割貨款=2850×10×30=855000(元)
(3)帳務處理:
借:期貨保證金 90000
貸:期貨損益 90000
借:物資采購 855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45350
貸:期貨保證金 1000350
在實物交割過程中,因出現質量、數量等方面的違約行為而收取的違約罰款收入,借記“期貨保證金”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如為本企業責任,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支出,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期貨保證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