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會計委派制在我國絕大部分地方均有試點,較好地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強化了會計監督,改善了財務管理,收效頗豐。做為一項全新的工作,會計委派制尚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關鍵詞:會計;委派;財務管理;會計監督
在我國國有企業中,國家作為所有者委派廠長或經理管理全民財產。財產所有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實現利潤最大化,必然要監督經營管理者合理有效地使用自己的出資。監督依據主要來自經營管理者提供的具有相關性、可靠性、可比性的財務信息。但是在現實中,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會計數據失真、會計管理混亂的問題還較普遍。因此,我國在國有企業中進行了會計委派制的試點,由有關管理部門向企業派出會計人員,并授權其代表派出機構監督國有資產經營和財務會計活動。現已派出直接或間接的受派者6萬余人,遍及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25個地(市)、494個縣(區)。
一、會計委派制的成效
(一)強化了財政監督,促進了廉政建設
長期以來,由于各單位的會計人員的編制和人事關系都在所在單位,其切身利益與本單位密切相關,就難以維護財經紀律,難以依法行使監督職能,導致會計信息失真,財務管理失控,財經紀律混亂,國有資產流失等不良后果。而通過實行會計委派制,無疑給被委派單位的財務活動安裝了“探頭”。由于會計人員的編制和人事關系都不在被委派單位,從根本上消除了二者之間的附屬關系,排除了各種干擾。通過實行統一的綜合財政預算和獎金福利標準,平衡了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嚴格了各項支出管理。各單位的每一項開支都必須經過委派會計和核算中心的嚴格審核,不合理的開支不能報銷,不合格的票據不能入賬,有效杜絕了亂支濫用的現象,遏制了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了腐敗。
(二)防止會計造假,提供了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過去由于各單位的會計職能逐漸弱化,所以上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或多或少地摻進了本單位領導的主觀意見,謊報、虛報收支的現象時有發生,政府或主管部門通過匯總的會計資料很難全面、真實地掌握整個單位的經營狀況。實行會計委派制后,各基層單位會計人員受委派部門的委派,要對委派部門負責,所以能夠準確、及時、真實地將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生產經營情況等通過財務機構向委派部門匯報,使其及時準確把握全局,從而為國家宏觀調控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提高宏觀調控能力。
(三)節約了人力資源,促進了會計工作規范化和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過委派會計,對業務量較大、二級機構多的單位委派會計人員,對業務量較小的單位集中多個單位,由核算中心會計統一核算,不僅節省了人力資源和資金,也提高了會計核算水平,保證了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委派部門根據《會計法》可以對會計人員的職責任務、勞動紀律、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監督,對于在會計工作中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會計基礎工作混亂,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要進行追究,對不稱職的會計人員解聘或調離崗位,這種責任機制促進了會計人員自身素質的提高。
二、會計委派制實施中的不足
會計委派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在實踐中暴露出諸多不足,急待在今后的摸索中加以完善。
(一)責權利不對稱,影響監督力度
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的委派制,在企業內部,會計人員不可能取得與經營者相當的權力,這種雙方權力上的失衡加上企業內部制約機制的弱化,根本無法制約經營者的行為。接受委派的會計人員負有監督企業經營活動、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要責任,但在責權利的分配中,責任明顯大于權力和利益。失衡的權責分配容易影響會計人員的積極性,他們不愿冒政治風險,而是選擇溫和的監督方式,從而影響了監督的力度和深度。
(二)削弱了會計參與企業管理的職能
長期以來,會計人員的定位是履行會計和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他們不僅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確認、計量、記錄,更重要的是為經營者在加強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發揮參謀和助手作用。實行會計委派制,會使單位領導人認為會計是“外來人”,與他們不同心,對會計人員產生抵觸情緒,甚至架空會計委派人員。
(三)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會計委派人員有兩方面的素質應該加以提高。一是業務技能有待提高。現在會計委派人員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問題,即半路改行的多,科班出身的少;簡單記賬的多,精通核算的少;手工記賬的多,擅長電算的少。盡管委派是優中選優,但業務技能參差不齊,多少都是遺憾。二是職業道德有待提高。雖然主管部門對委派會計人員明確了職責、權利和義務,但一些委派人員受人情因素的影響,對違法違紀行為不能認真監督。
三、完善會計委派制的有效措施
針對會計委派制既必要又不成熟的現實,今后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
(一)建章立制,依法規范會計委派行為
目前,各地推行的委派會計的管理辦法,主要是以當地財政收入的收繳為基本出發點,以委派人員對單位收支監督為手段而自行制定并實施的臨時性制度。這一管理形式反映財政的利益較多,而與被委派單位很難取得共識。所以,應盡快制定全國性的《委派會計人員管理條例》,對委派形式、程序、對象、范圍和委派人員的具體職責提出統一或基本統一的要求,以便指導全國的會計委派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促進被委派單位尊重委派人員,接受監督,充分調動委派人員在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前提下盡力幫助企業增收節支和提高效益的積極性,保證委派公務的公正性、有效性。
(二)明確職權,妥善處理各種關系
在實施會計委派制的過程中,必須正確處理好委派機構、委派會計人員與被委派單位領導之間的關系,以保證委派制收到預期的效果。委派人員與被委派單位領導一樣都是按委派單位賦予的職責權限開展工作的,他們之間是為了達到一個共同目標而相互配合、相互約束的。只有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職權,才有利于他們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履行職責,依法實行會計監督。委派機構應經常與被委派單位聯系,及時向其宣傳國家財經政策、法規以及委派會計人員的職責權限,使其知法守法,并在實際工作中支持工作。作為委派人員,也要積極幫助被委派單位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為單位把好關、服好務。
(三)提高素質,規范會計行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主體行業日益多樣化、復雜化、會計核算內容不斷拓寬,對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委派機構要成立專門的培訓部門,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應用先進的會計核算手段。還要嚴把會計人員錄用關,然后,要對被錄用人員實行委派會計年度業績考評,得出綜合評價,作為續聘、提職、輪崗的依據。為了形成競爭局面,還可以運用計算機系統,對會計委派人員的檔案按照職務、學歷層次、技術職稱等進行分級管理,形成開放式的委派會計人才市場,激勵會計人員自我奮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會計監督的能力。
會計委派制是會計監督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是強化會計監督和管理的有力手段。實踐證明,它對建立會計監督約束機制,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提高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預防和治理腐敗,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會計委派制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供借鑒,要認真搞好調查研究,及時發現成功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會計委派制度。
參考文獻
[1]項鋒。對會計委派制的思考[J].會計之友,2004,(3):61—62.
[2]王曉靜。會計委派制之我見[J].天津財會,2004,(1):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