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強調實行會計委派制度,是加強會計監督,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應當繼續總結經驗,提高認識,穩步推行試點。
自1998年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提出試行會計委派制度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57個地(市),1029個縣(市、區)開展了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試點范圍包括黨政機關、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以及鄉鎮集體企業等,直接或間接委派會計人員近11萬人,被委派單位涉及44000多個行政事業單位、79000多個企業;委派形式包括向國有企業委派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向行政事業單位委派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對行政事業單位實行集中核算等。
從全國試點情況看,實行會計委派制度,有利于發揮會計監督職能,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有利于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的流失;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高單位經營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強財政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如廣西柳州市被委派的會計人員1999年共查出賬外設賬3000多萬元,抵制各類不合理攤派600多萬元;云南省昆明市糧食局實行會計委派制后,會計人員通過強化財務成本約束,提高企業理財水平等手段,減虧1473萬元,成為全省糧食系統盈利大戶;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鎮建立會計核算中心,撤銷各單位原賬戶190多個,集中資金2000萬元,緩解了財政資金緊張的矛盾。同時,由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各單位不再保留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只需要一名兼職報賬員,節約了人員編制和行政成本;吉林省敦化市實行“村賬鄉管”,農村會計由原來的630人減至59人,僅此一項減輕農民負擔80多萬元。
會議提出,繼續加強對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先行試點、穩步推開的原則,因地制宜,注重實效,選擇適當的委派形式;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對委派會計人員的后續管理;同時,要注意做好會計委派制度與其他經濟監管措施的銜接工作,發揮會計監督的整體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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