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0 13:53 來源:
中國的經濟改革過程,借用新制度經濟學的術語來說,表現為一種制度變遷,即舊的制度安排(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新的制度安排(市場經濟體制)。在這一制度的替代、轉換和交易過程中,從外國引進某些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以至從某種意義上我們不得不說,正是制度引進引發和推動了制度變遷。本文從分析制度引進的成因、機理和“非路徑依賴”環境入手,闡釋引進制度的本土化和制度創新問題,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國入世,論述制度引進與包括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在內的綜合性制度變遷的關系。
一、制度引進對改革的啟示效應
從時空一體化的角度來看,世界范圍內的制度的共時性和歷時性狀態是多源與一源的統一以及多元與一元的統一。也就是說,在人類歷史的早期,世界各民族是在相對的相互隔絕狀況下分別同時創造各自的制度的,這些制度既有不謀而合地相似的一面,也有彼此相異的地方,總體上看是多源與多元的。后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知識的積累,各民族的交往變得越來越頻繁,越來越緊密,不同制度的交往、比較也就開始了,隨之還出現了不同制度的沖突、溝通和融合,其中也包括制度的移植,即從一個民族引入異質制度并予采納。在這一過程中,既有強勢制度的侵入和擴張,也有弱勢制度的被借鑒,只不過前者在制度交流中占優勢。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一時期的制度交流呈現出一源發生單元輻射的形態,同時也伴隨著多源匯集和交叉利用。進入20世紀,這種趨勢不但沒有減弱反而強化了,世紀前半葉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由一國向多國擴展,后半葉這些國家普遍向市場經濟過渡以及經濟全球化,就是現實的證明。制度引進無論在過去和現在都是經常發生的和有一定合理性的。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動,雖然可能受到蘇聯、東歐國家的某些啟發,但基本上是基于“內在變量”的,是主要或完全針對傳統計劃體制的低效率的。不僅如此,改革的目標模式的初始確定,即“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啟動式目標選擇,也是基于對自己過去和現在的經驗教訓的總結。但隨著對外開放國策的實施,我們對外經濟技術(及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廣度和深度遞增,改革目標模式的選擇逐漸引入“外在變量”,即自覺地參照了國外的制度安排。中國的改革和開放的同時性,有較強的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特點,并不是偶然發生的。改革借用開放路徑獲得相關信息,減少信息不完全給改革決策帶來的不確定性。而改革所導致的制度變遷又有利于我們對外開放在廣度和深度上的擴展。從“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演進,反映了“外在變量”的權重一直沒有降低(如果不能說提升的話)。這樣看來,中國經濟改革的過程,即是摸索、試驗和積累合理制度的過程,從而是一個過渡性制度安排遞次替代,最后形成正式制度的過程,也是一個有選擇的引進制度以及對這些制度的認識由偏到正的過程。在企業制度方面,原初的本土性的放權讓利、承包制等,最后過渡到現代企業制度這一正式產權安排上來。在市場體系方面,對改革成功具有決定意義的價格自由化的實現,肯定是借鑒了西方市場經濟的規則;而證券市場的建立,與其說是舊中國上海灘交易所的復活,不如說是對西方證券市場制度的大膽引進(加上自己的創新)。我國的宏觀調控體系的確立,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運用,情形也是這樣。至于現今,中國加入WTO并將按其規則辦事,更是說明了引進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改革中的制度引進說明了什么問題呢?當然,毫無疑問,它不是說明中國的改革是西方化,因為我們的根本制度和民族特色沒有喪失。市場經濟是人類經濟發展不可逾越的階段和迄今為止最有效率的體制,只不過由于種種原因,市場經濟在西方發軔較早,現在較成熟,而中國則相反。中國過去的計劃經濟的制度安排,遠源在救亡圖存(舊中國),近因是獨立生存(新中國早期),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過渡性。現在發展市場經濟,與其說迫于它的流行,不如說基于它的效率。而引進制度也不是全盤西化,而是源于社會大生產的共性要求。不引進,我們早晚也可能“自主地”探索并形成這些制度,但那將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有選擇的移植即引進制度的好處之一,便是節約了改革的成本。
二、引進制度的本土化
改革中發生的制度變遷,表現出路徑依賴和非路徑依賴的雙重特點。“路徑依賴”是諾思為研究制度變遷從技術理論引入的一個工具,用以描述在一定約束條件下的初始制度安排的剛性和慣性。改革中,對計劃經濟的制度安排的路徑依賴主要表現在,盡管存在著中央政府方面的“強制性”因素和廣大群體方面的“誘致性”因素,但某些群體出于對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和意識形態考慮等原因,表現出對制度變遷的疑慮和猶豫,從而使諸如政企不分等安排遲遲不能發生顯著變化。另一方面,由于原有制度安排的低效率為廣大群體所厭倦,新的制度安排比較舊的在這里具有更大的吸引力;由于通過“學習”,相當多的人認同了市場經濟制度與中國環境的相容性,因而非路徑依賴在局部和邊際上表現得也比較明顯,如農村的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勃興,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及時性效應等。這也就決定了中國改革的邊際性和漸進性。而在局部的邊際制度變遷的促動和壓力下,上述路徑依賴也最終向非路徑依賴過渡。正是由于非路徑依賴的存在,使得制度引進和移植獲得了一個較為適宜的環境和條件。
改革中的制度引進和移植,依制度的不同性質而表現出不同的方式。林毅夫將制度安排分成兩種,即正式的制度安排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前者的變遷以群體的無異議為前提,因而需要花費較多時間,而后者用不著也不可能由群體行動完成。然而從可移植性來看,一些具有國際慣例性質的正式制度比較容易從一國移植到另一國,從而能降低制度變遷的成本,而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移植性卻不那么容易,要受到意識形態、習慣等的制約。中國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我們已經看到,從國外引進的那些“中性”的制度,即只反映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而較少反映西方資本主義制度和意識形態要求的制度,容易移植過來并“移接”到我們現有的制度上,而相反的異質制度的接納和融合則要困難得多。國民經濟的核算體系由MPS變為SNA,會計制度的面向國際慣例的轉變,政府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出臺,等等,都來得比較順利。但是,曾幾何時,對于私營經濟如何發展的問題,引進外資的問題,證券市場的問題,等等,掀起過不只一次的爭論浪潮,其結果是延誤了新的制度安排的時間。
引進和移植過來的制度,無論是正式制度還是非正式制度,都有一個本土化的過程,并最終獲得一個本土化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在本土化過程中力圖實現制度創新。制度的移植與植物移植不可同日而語,但都有一個“水土”的環境問題;與生物器官的移植也不一樣,但也都有一個與相關部分的排斥一相融的關系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引進和移植制度類似一個植物嫁接上的“基因工程”。本土的特色像個基因,使得引進的制度發生某種變異而生成一種新的制度安排。引進制度的本土化由于這一原因,再加上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比較簡單的嫁接,尤其是作為工具理性的制度在本土條件上的安裝和運作,如知識產權制度、市場競爭制度以及我國將要實施的WTO規則。另一種情況則比較復雜,引進的制度發生較大變異,但制度的形式是保留下來了。我國的現代企業制度就不能視為西方股份制的簡單移植,它是西方股份制的中國版,無論是股本結構、公司內部治理結構,還是“外圍”的股票市場,都具有“中國特色”。在這里,股份制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都迥然異于西方的產權制度和股票交易制度。對這種情況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認為這正是本土化(中國化)的結果和形式,而另一種認為這是兩種不同的制度,或者說中國目前的現代企業制度“不合格”,充其量僅僅是披上了外國的衣服,身體還是中國的改良了的傳統企業制度。筆者認為,引進制度必須本土化,但本土化過程也必須保持引進制度的主要本質點,惟其如此才能實現制度創新而避免換湯不換藥的結局。
本土化的過程,同時也是新制度的發展過程,亦即由非正式制度安排過渡到正式制度安排。無論是現代企業制度還是股票交易制度,目前的式樣不是最終的安排,也許是過渡性安排,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都將得到改進,趨向“母本”。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也不宜僅僅依據這一過渡性安排就得出“制度變異”的結論。事實也是如此,現代企業制度作為本土化的西方產權制度,它的目標特點是政企分開,產權明晰,這與西方產權制度在本質上是吻合的,之所以目前還沒有“達標”,是因為它有自己的從不完善到比較完善的成長過程,只有到了比較完善的時候,我們才能說本土化基本完成。同樣,我國股市從建立到現在以及下一步的規范化、開放化,基本上是“壓縮”地模擬了西方股票市場當初在西方自己本土的成長過程。制度不可能原封不動地從國外搬到國內,它不僅需要本土化,而且需要有自己的本土化的生成過程。
三、中國入世中的制度引進與變遷
一個國家的制度變遷,在內容上包括正式的制度安排變遷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變遷,在方式上分為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從來源上可分為制度的自主創新和制度的引進。中國通過改革引致的制度變遷,也是自創制度和引進制度兩者的總結果,而不能僅僅歸于外來制度在本土的移植。但另一方面,從改革與開放相互關聯的邏輯的歷史的相一致的角度看,制度引進對推動制度變遷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引進的制度,既包括“原產地”的正式規則,也包括在原產地呈現出的非正式規則,前者如股份制、競爭制度、政府調控制度等,后者如某些IT技術規則以及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文化與意識形態。引進制度對變遷的作用形式,有誘致性的,如競爭制度;也有強制性的,如證券交易制度。同時,在所有這些內容和形式上,都或多或少發生了本土化的變異,這些變異有的還將繼續下去,其方向大體上和主要的是向引進制度的“原教旨”趨進。制度引進對制度變遷的作用,不僅為改革開放20多年的實踐及其績效所證實,而且必將在中國加入WTO后的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得到進一步的發揮。
中國加入WTO是中國政府順應經濟全球化趨勢作出的重要決策, 是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持不懈地努力奮斗的結果,也是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起點。在入世前,中國已經持續推進并逐步深化對外開放20多年,并以開放促進改革,但改革特別是開放是在外部約束較小的情況下相對“自主”地進行的。加入WTO后,中國要遵循WTO的宗旨和原則,適應WTO的各項制度和規則。這就必然對我國的制度轉軌提出新的更高的而且是迫切的要求,也必然促使我們比過去更多地引進制度,這一切,也就給中國的制度變遷提供了更大的動力。
中國入世并不意味著我們的各種制度安排已經符合WTO的標準, 而僅僅是表明我們有資格有能力在相關法律約束和時間約束下實現WTO 所要求的制度安排。從總體上說,WTO規則對我們是一種新的制度安排,我們必須接納它,或者說引進和移植它,這類似于“強制性”制度變遷。引進WTO 制度和規則因我們現有的“初始制度”的不同狀態而分為三種不同的實現形式。一是按照WTO的基本原則, 完善我們已經啟動的改革和開放措施,使之形成正式的制度安排。我們在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進展,但離WTO 所隱含的對政府行為的要求,如政策的透明度、公開性,行為的法律化、規范化等,還有很大的距離。我國的外貿體制、外匯體制改革,無疑將繼續深入下去,而且將按照WTO的規則和要求進行。二是按照WTO規則的要求,修改我們現行的法律和規定,部分法律規定還得廢除。目前進行的修改清理法規工作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應著眼于為入世后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適宜的法律環境和行政運行機制。三是制定新的政策和規定替代舊的安排,或填補制度空白。在這方面,引進制度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不僅因為它來得快捷,而且因為它直接吻合WTO規則,它不過是WTO規則在中國的“落戶”。例如,我們要落實對其他成員國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利用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形成自己的對策體系, 采取例外規則和過渡期安排保護本國的經濟權益,以及制定反傾銷法、反壟斷法等。
入世所激發的制度引進、制度轉軌和制度創新,必然導致新一輪的制度變遷,即初始制度安排、過渡性制度安排向“國際標準”的市場經濟制度安排的趨進。首先,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行為將加速轉變。WTO的許多規則是直接指向政府的,國內規則的創立和執行大都要靠政府來完成。目前我國政府管理體制和政府行為方面所存在的政企界限不明,透明度和公開性較差,法制化和外向度比較弱,與WTO 的主要原則有著不小的沖突,這將是妨礙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大潮、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重大因素。這就要求我們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規范政府調節和管理市場、企業的行為;制定、修改相關的政策法規,體現WTO 的規則和要求;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以增強政策透明度;堅決改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做法,實現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其次,我國的市場體系也將加速成熟,盡快與國際市場接軌。WTO 致力于建立一個“開放、公平、無扭曲競爭”的全球性市場體系,應該說這與我國發展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目標是一致的。問題在于,我國的市場體系方面尚未完全消除壟斷性、封閉性的弊端,不少市場如證券市場、技術市場等還有待完善。而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將如何應對擴大市場準入和市場開放所帶來的挑戰,如何形成一個既保障開放競爭,又保障本國正當權益的市場制度安排。從目前的相對封閉的有限競爭市場發展為面向全球的自由競爭市場,無疑是一個帶有風險的巨大的躍遷。再次,我國的企業制度將在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的激發下加速現代化。隨著市場的開放,外資將大幅度地進入國內,不僅制造業,而且服務貿易領域也都面臨著更大的競爭。我國的企業制度改革特別是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雖然已形成了一些趨向國際規則的過渡性制度安排,但也遇到了所有權壟斷、所有權虛擬及所有權收益私人化等“硬核”,不消除這些“硬核”,我國的“民族工業”將缺乏與外國資本競爭的足夠能力。在較短時期內普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增強我國企業競爭力的迫切要求,也是推進整體制度變遷的基礎性因素。
【參考文獻】
[1]科斯,等。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諾思。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
[3]盛洪。中國的過渡經濟學[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郭齊勇。文化學概論[M]。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
[5]曹建明,賀小勇。世界貿易組織[M]。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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