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7 15:16 來源:韓留富
我國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對國民經濟貢獻的比重越來越大。然而,不論是從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上看,中小企業都存在很大資金缺口。中小企業通過股權和債券進行直接融資的很少,絕大多數只能在間接融資方面尋找突破。由于目前中小企業與銀行的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的現實,使金融機構存在較大的放貸風險。而金融機構為防止道德風險和逆選擇引起信貸風險的發生,便采取“慎貸”甚至“拒貸”的做法,從而產生信貸市場的兩難選擇。一方面,中小企業急需資金進行經營卻無處尋覓;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又積壓大量存款貸不出。如何破解這一難題,單靠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將難以奏效,必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解決因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而誘發的兩難選擇。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雖走過了10年的里程,但從總體上看還處在初始階段。為了找到適合我國實際的運行模式,有必要借鑒國際經驗。
(一)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模式的不同觀點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雖已摸索了一些經驗,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后將以什么樣的方式運作發展,理論界存在著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擔保在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中并不起主導作用”,“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觀調控和社會管理職能之后,還有足夠的財力在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中起主導性作用”。也有人認為,國家不應該扶持有政府背景的擔保機構,而應扶持商業性擔保公司的發展,其理由是“有政府背景的擔保機構,基于體制關系其經營總體上趨于保守,而商業性擔保公司卻在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和擴大擔保業務的范圍方面做得有聲有色”。他們以中科智公司為例來論證這一觀點。而國家經貿委在1999年6月出臺的《關于建立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設想的是“一體兩翼”體系框架:一體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擔保資金和業務經費以政府預算資助和資產劃撥為主,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兩翼是指在城鄉社區中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互助擔保機構和商業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直接擔保業務。中小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的擔保基金主要來自會員企業的出資,獨立法人,自擔風險,但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中小企業商業擔保機構主要由企業或其它非政府的投資主體出資組建,獨立法人,商業化運作,以盈利為目的。
(二)世界各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實踐模式
世界上開始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至今已有近70年歷史。1937年日本成立了地方性的東京都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1958年成立了全國性的日本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和全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協會聯合會,形成了中央與地方共擔風險、擔保與再擔保(保險)相結合的全國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美國、德國和加拿大分別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開始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如美國由中小企業局(SBA)負責,通過擔保方式誘使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其具體做法:一是一般擔保貸款。SBA對75萬美元以下的貸款提供總貸款額75%的擔保,貸款償還期最長可達25年。二是少量的“快速車道”貸款擔保。對中小企業急需的少數“快速”貸款提供50%額度比重的擔保。三是出口和國際貿易企業的貸款擔保。擔保貸款不低于50萬美元,擔保比例可達總投資的90%.我國的臺灣和香港也分別于1974年和1998年開始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據加拿大卡爾頓大學的學者統計,截至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世界五大洲都開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的實踐中,由于各個國家和地區國情的差異性,運作方式多種多樣,既有以實有資金作為保證的實體制體系,又有以事前承諾作為事后補償保證的權責制體系;既有由政府專門的行政機構負責操作的政府操作型方式,也有由獨立于政府之外的法人實體進行操作的市場操作型方式。如果按其擔保的目的劃分可分為兩種模式:
1.政策扶持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模式。已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的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屬于此類。世界各國一般都把建立和實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作為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特征是政府出資或資助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對于擔保基金的籌集,一般是通過中央和地方政府編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預算來解決。擔保資金納入政府年度預算最多的國家是美國和日本,如美國每年財政預算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約2億美元。日本的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以中央政府的財政撥款為資本金。韓國和我國臺灣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也主要由政府財政安排。韓國有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的信用保證基金,其資金來源是,中央一級全部由中央政府預算解決,地方一級則分別由地方政府和企業各出資50%.臺灣省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則是由財政部門和銀行、金融機構的捐助資金組成,財政出資約占基金的80%.這種模式的優點是:政府能將自己的扶持意愿直接作用于服務對象,以達到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分布和資源配置的目的。其缺點是,一方面容易誘發道德風險和逆選擇,降低擔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擔保風險發生并無法化解時,最后風險將轉嫁到政府身上,增加財政負擔,形成財政風險,影響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2.社會互助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模式。世界各國中不組建政策扶持型擔保機構,只推行社會互助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僅有埃及(由銀行與保險公司及中小企業共同組織的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公司)和葡萄牙(中小企業協會)等少數國家。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業擔保體系之外,同時開展社會互助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避免因企業相互擔保,導致受保企業出現經營困境時連帶擔保企業經營困境的發生;為溝通銀企聯系架起橋梁;促進參與企業之間的分工合作,實現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的。這種模式的不足之處是:擔保基金規模小,擔保貸償能力比較差,抵御風險的能力普遍較弱;擔保對象的封閉性,增大其運行風險的可能性。
(三)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模式選擇
通過對世界各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運作方式的分析和比較,我們認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應采取政府政策主導型擔保與社會互助型擔保相結合,以政府政策主導型擔保為主、社會互助型擔保為輔的運作模式。
1.以政府政策主導型為主的原因有三:(1)信用擔保從總體上說具有“公共產品”屬性,它所具有的外部效應比較明顯,只有以政府為主承擔這一角色,才能更好完成信用擔保任務。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市場主體追求直接經濟利益,而信用擔保作為一個低收益(甚至無收益)、高風險行業,私人部門一般不愿介入或只是有限介入。因此需要政府介入來啟動和發展這項業務。(2)政府可以把信用擔保作為經濟杠桿,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如對于能大量吸納就業人員、充分運用高新技術或技術升級、產品以出口為主以及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時,政府提供信用擔保,實際上是在服務于政府產業政策的落實,適應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大局的需要。(3)政府政策主導型擔保為主并不意味著政府直接經營。當前一些學者反對政府政策型擔保為主,是因為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政府派人直接經營,導致產權不清、責權不明,增加擔保風險。這一問題可以通過組建規范化法人實體來解決,按照《公司法》建立內部治理結構,地方政府可以以貨幣資產或者國有存量資產入股,聯合其它企業法人組建擔保公司,實行政企分開和市場公開化操作,增強抵御風險能力,提高擔保基金利用效率。
2.運用社會互助擔保方式彌補政府政策型擔保方式的不足。由于政府政策扶持模式容易降低擔保資金使用效率和增加財政負擔,所以應輔之以社會互助的方式運作來彌補政府政策扶持型模式的缺陷。社會互助型擔保主要由企業以會員制形式組建,通過會員繳納風險貸款保證金,進行會員之間的互助擔保,獲取金融機構貸款。這種方式運作,也符合我國特殊人文網絡下所形成的社會互助的實際。我國中小企業集中在一定地域內,業主彼此了解,在行為和思維方式上具有很強的趨同性,容易形成群體信譽機制,為中小企業實行社會互助型擔保提供了社會基礎。
3.不宜把商業性擔保公司作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一翼。我國一些人認為,應把商業性擔保公司作為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重要支柱,這在實踐中是行不通的。一是商業擔保公司是純粹以贏利為目的的,這無疑將增加企業融資成本,加重企業負擔,容易誘發“資金緊缺→高成本融資→利潤下降→資金緊缺”的惡性循環;二是現在的商業擔保公司,大多只是其多元化經營的一個方面,它必須通過兼營其它業務所得,建立擔保業務補償資金,才能維持正常運行。可以說它不是獨立的擔保業務,只有少數企業可以操作,且風險較大;三是由于風險難以控制,成立并發展的條件苛刻,所以世界各國都沒有專門從事中小企業擔保的商業性擔保公司,中國深圳中科智公司也是這樣。中科智公司實際是深圳市福田區民營企業信用互助會的咨詢單位。當時深圳市福田區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需求,但由于信用等級低而難以獲取貸款。福田區企業家聯誼會發起成立信用互助會,得到了成員單位的積極響應。中科智公司只是對信用互助金的具體運作和管理予以幫助而已。
【對話達人】事務所美女所長講述2017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中高企與研發費那些表!
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