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怎樣補辦?
問:我單位給客戶開了2張增值稅發票,現客戶將發票丟失,我單位怎樣給他們補辦?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上一篇:公司地址變了稅務變更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