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餐飲企業應在地稅局還是國稅局繳稅?
【問題】
聽說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有變化,請問按照新政策新辦的餐飲企業應在哪里繳納企業所得稅?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20號)規定,以2008年為基年,2008年底之前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各自管理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不作調整。自2009年起,新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中,應繳納增值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應繳納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餐飲企業應繳納營業稅,因此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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