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同業拆借利息收入是否交營業稅
問:銀行之間同業拆借產生的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營業稅?
答:您好!《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業若干征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0]191號)規定:暫不征收營業稅的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是指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占用,拆借資金的業務,不包括相互之間提供的服務(如代結算,代發行金融債券等)。對金融機構相互之間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您案例中拆借產生的利息收入,符合上文免稅的規定,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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