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業后銷售存貨要納稅嗎
問:停業后銷售存貨要納稅嗎?
答: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的,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結清應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停業后出售存貨的行為,為臨時取得應稅收入的應稅行為。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立即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如不按時申報繳稅,稅務部門將按照《稅收征管法》條款按日加收滯納金,并予以處罰。
答: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的,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結清應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停業后出售存貨的行為,為臨時取得應稅收入的應稅行為。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立即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如不按時申報繳稅,稅務部門將按照《稅收征管法》條款按日加收滯納金,并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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