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企業未付款前,進項稅不可抵扣,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是否視同付款
問:商業企業未付款前,進項稅不可抵扣,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是否視同付款?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商業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所以根據上述規定付款人只有在商業匯票承兌后才能抵扣進項稅。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商業企業購進貨物(包括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必須在購進的貨物付款后才能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作為納稅人當期進項稅額進行抵扣。所以根據上述規定付款人只有在商業匯票承兌后才能抵扣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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