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過期銷毀需不需要繳稅
問:生產飲料的小規模生產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未及時銷售過期銷毀了,需不需要繳稅?
答:貴公司的產品過期進行銷毀屬于發生的支出屬于財產損失支出,應當經過稅務機關的進行財產損失確認,經過確認后發生的財產損失支出可以在稅前列支,轉出的產品不需要計征增值稅,但是生產產品時所耗用的原材料中的包含的進項稅額需要進行轉出。
答:貴公司的產品過期進行銷毀屬于發生的支出屬于財產損失支出,應當經過稅務機關的進行財產損失確認,經過確認后發生的財產損失支出可以在稅前列支,轉出的產品不需要計征增值稅,但是生產產品時所耗用的原材料中的包含的進項稅額需要進行轉出。
下一篇:籌建期間業務招待費扣除問題
推薦閱讀